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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土地管理法修订已经中止,对被征收人影响几何?

来源:北京拆迁律师在明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京拆迁律师在明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2
摘要:导读:据多家媒体报道,两会召开前夕,曾参与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律师参与立法”系列研讨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表示,《土地管理法》的修法程序实际上已经中止。将来是否重新启动
导读:据多家媒体报道,两会召开前夕,曾参与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律师参与立法”系列研讨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时表示,《土地管理法》的修法程序实际上已经中止。将来是否重新启动,恐怕至少需要等到2017年地方土改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成功的经验另行确定。简言之,广大被征收人始终密切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一时半会儿是难以落地了。那么,这一情况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又有何影响呢?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此提示大家两点:其一,维权宜积极主动,不可消极等待。早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出台时,就有一些被征收人在咨询中“心急火燎”地询问他们设想中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何时出台,将会有怎样的补偿新政策等问题。确有部分当事人寄希望于新法规的出台能令其所面临的补偿安置结果得到大幅提升。但时至今日,这部大家想象中的《条例》却仅仅停留在一些积极践行“律师参与立法”努力的律师事务所及专家学者的草稿上,颁布出台可谓遥遥无期。因此,客观理性地面对当下土地征收领域法治不健全的现实,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为自己的补偿安置问题想办法、谋出路,是广大被征收人应当确立的维权共识。事实上,只有积极行动起来,获取公平合理补偿才有希望。消极等待,不会有任何结果。其二,充分理解《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复杂程度,以实际行动支持修法进程。话分两头说。对于修改《土地管理法》,合理提升对土地和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标准,老百姓的意愿和期盼是完全正当、理性的。问题在于,要充分认识到修法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行政诉讼专家杨在明律师认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若要到位,最终要像蔡继明教授所言,以《宪法》的修改为重要依据。只有这样,《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才可能足够到位,老百姓所最关心的征收补偿标准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性的解决。众所周知,修改《宪法》是一件门槛极高的事情,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在中国,修法、立法从来都不是一件能够“多快好省”的进行的事情,这一现实是我们一切立法、修法活动开展的前提。研讨,搁置;再研讨,再搁置……如此循环几轮在立法活动中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也完全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对于老百姓而言,一方面信心希望不能丢,对征收领域的法治进步要始终抱有期待;另一方面更要以实际行动推动、支持修法的进程——在自身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所获补偿不够公平、合理时,严格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进行维权,这就是对《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之最大支持!矛盾、问题只有充分暴露出来,才会受到应有的重视并最终得以解决。以所谓“顾全大局”为由而放弃本应争取的合法权益,进而制造“假和谐”的征收环境,这是不符合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的。2017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依托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这一平台,持续推动《土地管理法》《行政程序法》两部直接关乎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法律的修改与制定进程,力争让老百姓合理提升征地补偿标准的诉求早日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北京拆迁律师在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