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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管得着吗

来源:水煮法律 作者:水煮法律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更多好文,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水煮法律(boilaw) 地球人都知道,世界地图上的中国就像一只公鸡。当我还是好奇宝宝时,就问那公鸡下面那块用虚线(这虚线就是“九段线”)圈起的海洋是什么啊?有人告诉我,那是“鸡蛋”,叫南中国海,是中国的领海。虽然我没
  更多好文,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水煮法律(boilaw)  地球人都知道,世界地图上的中国就像一只公鸡。当我还是好奇宝宝时,就问那公鸡下面那块用虚线(这虚线就是“九段线”)圈起的海洋是什么啊?有人告诉我,那是“鸡蛋”,叫南中国海,是中国的领海。虽然我没想明白,公鸡怎么会下蛋。    长大了,我才知道关于鸡蛋是谁的,是有争议的。大中国肯定地说这是我的,但小菲、小越表示不服。于是,小菲终于把这事告上法庭了。  今天,这个在海牙的法庭终于裁决了。中国还是那态度,法庭管不着这事,裁决非法,老子不认。好奇宝宝又好奇了,我们大中国可以这么“任性”吗?    我不是国际法专业的,但学过国际法,因为必须得上这门课。我用过国际法,但只在考试里,考完就还给老师了。我这“外行”来干这“内行”的事,有两个理由:一是言论自由。说的不一定对,但说什么是我的自由。二是学过法律。一个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应该有解读法律的基本能力,哪怕解错了。不然就和韩梅梅一样,白学那么多年英语,掉到美国的悬崖下,也只会说句“I'm fine”。  所以,我恶补了一下当年没有认真读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仲裁案的法律依据。在装模作样的研究了一番后,私以为管辖权争议的关键条文是该公约的第二百九十八条——适用仲裁程序的选择性例外条款。这条的大意是,虽然入伙了,但是入伙时或入伙后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书面声明,不接受法庭管这事,那么法庭就没权管这事,只要这事属于划地盘(领土边界)或所谓的“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争议。  小菲当然不会说,我是因为和大中国划地盘有矛盾才告的,那不是等于说我没权告还偏要告嘛!变相提个请求不就行了。不争地盘,还有什么好争的呢?争搁置争议的合作开发权吗?别逗了!    “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这么一个拗口的概念是啥子意思?公约里没说,法庭说他们说了算,不管你在“历史上”说过什么。如果法庭说了算,那么这法庭就比联合国还牛了,因为联合国不过是个让主权国家吵架的机构,而法庭却直接可以对吵架的国家拍板子。  法律是什么?所有国民的共同意志,就是国家意志。国际法是什么?所有国家的共同意志吗?当然不是,国家之间是不可能有共同意志的。法律是国民选出的权力机构制定的,所以每个人都得遵守。联合国是选出来的吗?当然不是。所以,联合国的长官叫秘书长,不叫主席,说白了就是个管不了大事管点小事的管家,偶尔还要当当调解员。联合国的国际公约,究其本质,不过是国家之间为了防止擦枪走火和频繁扯皮而就某些无关痛痒的事项做的约定罢了。  南海仲裁案,貌似法律问题,其实还是主权争议的政治问题,不过用法律争议来“借壳上市”而已。主权问题从来不是说出来,而是打出来的。历史上重要的国际公约,几乎都是战胜国“分脏”的结果。为什么1919年巴黎和会没有中国说话的份,因为没人真把你当“战胜国”。  如果主权问题可以用法律方式解决,那么还会有两次世界大战吗?二战时,波兰被德国用闪电战灭掉之前,英美也和德国吵了很久(吵架的还不是当事人波兰)有用吗?如果海牙国际法庭真的可以裁决领土争议,那么日本怎么不把占了北方四岛的俄罗斯告上法庭?假如日本人真那么傻缺地告了俄国人,我猜法庭一定会说,这是“历史性所有权”纠纷,不归我管。    所以,南海仲裁案压根儿就不是法律的事。法律人真以为研究一个法律概念(“历史性所有权”)就可以解决主权争议,为国立功吗?别当真,认真你就输了!
责任编辑:水煮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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