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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己的内心签份协议可好?(兼谈如何降低火气)

来源:风月颂 作者:风月颂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法意人情 体育明星的光芒堪称最耀眼的。记得以前在校运会上,当那些体育尖子生们冲刺夺冠时,吸引了多少同学尤其女孩子的崇拜和尖叫,而平日里那些学习好却四体不勤的好学生们瞬间比成弃妇一般。除了比赛成绩,运动员们的个人喜好、脾性及处事风格等也是大家
法意人情 体育明星的光芒堪称最耀眼的。记得以前在校运会上,当那些体育尖子生们冲刺夺冠时,吸引了多少同学尤其女孩子的崇拜和尖叫,而平日里那些学习好却四体不勤的好学生们瞬间比成弃妇一般。除了比赛成绩,运动员们的个人喜好、脾性及处事风格等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按说搞体育的人有体格有爆发力,容易使人担心会不会一言不合就“干一仗”。从现实来看,人家似乎比常人更懂得控制自己,面对不怀好意者的挑衅依然保持大度,这是难能宝贵的品质。这也与日常生活中那些动辄失控而爆发的人和事形成了鲜明对比。 时下社会有关戾气的新闻不断。有开斗气车被刑拘并导致自家工厂濒临停产的,有在公共场所因小摩擦导致流血冲突的。人控制不住脾气随意发火,可能造成谁都预想不到的恶劣后果。如何降低和消除火气,是一件值得细思量的事。前一阵还登过一个新闻,火车站有人因为讨厌对方吐痰,而把他推下铁轨。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但当事者为何气成那样,估计也有不少人心有戚戚焉。我对某些吐痰行为也是深恶痛绝。正常的吐痰倒没什么,毕竟生理现象。我最反感的就是那种毫无顾忌当着人家的面或者迎面走过来正好到你跟前时大声扯着嗓子咯痰,实在太恶心了,一点不懂得尊重和顾及他人的感受。更别说有的人吐痰的确带有某种示威或挑衅的意味。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小伎俩多得数不胜数。都说某省人常常因为“你瞅啥”、“瞅你咋啦”之类小事打起来。有时我还不无恶意地想象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景:某人当着另一人面大声吐痰,结果另一位不高兴了,“你吐啥?朝谁吐呢?”“我吐你咋了?/又没吐你,管得着吗?”然后俩人像点了火的炮仗噼里啪啦干起来。真是笑死人啦。 可惜遗憾的是,现实中我也正饱受这种事的侵扰。也许是神经过敏,我这人脾气有时也很大。但凡遇到在我眼跟前大声咯痰的,哪怕对方是个壮汉,我也毫不客气或条件反射式地大声做吐痰状,并象征性地往地上啐几点唾沫星子(我知道吐整口痰是违反公德也不卫生的)以作回应。这种做法其实是比较危险的。对方可能也意识到我的反应有点针对他,几次差点发生冲突。好在我也摆出一副流氓样或地头蛇状,对方最终怏怏而去。后来同事都劝我,不要再这样下去了,如果出点问题,这么多工作谁来干?有时候也有点后怕,别哪天遇上个莽夫真发生流血事件就不好了。但试过很多次都无法控制自己,实在是为难。 有人说,发火前先数几个数,但效果似乎并不理想。不枉自己是法律人,后来我还真琢磨出一个办法,就是在发现自己在某件事情上容易动怒置气时,我就会提前打预防针,先行做个“约束”或约定。我会静下心来对自己说:“骚X,我跟你签个协议好不好?”(上大学那会儿,同学间喜欢称呼对方骚B贱货,并无什么恶意,倒挺亲昵的。有时候正经八板地思考和讨论某件事没结果,换种思路或用个戏谑的方式反而能够做成。这就是亦庄亦谐的魅力和作用吧。)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身心健康和发展前途,在遇到这种事情时绝不要冲动发怒以致做出不计后果的行为。为何要把自己的素质拉低到跟那些家伙一样的水平呢?如果受伤了,你的美颜,你的玉体出现划痕,多不好啊。如果克制住了,就给奖赏吃大餐;如果不懂得克制以致差点造成危害后果(真要造成了你丫就完了),那就得受惩罚挨板子。 协议签订了就得好好履行。别说,还是有点用的。之后再遇到吐痰的,想想自己许下的承诺,我就努力做到充耳不闻或转移注意力,多少还是能克制的。当然,如何更彻底地说服自己化解心结,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比如我后来又仔细观察了多次,居然发现一个比较特别的现象,就是在我居住的那一片区域吐痰问题好像很普遍。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仅仅是个人素质问题吗?不尽然。我获知那里曾经是一处化工产品集中生产地。很多职工都有职业病,像肺气肿什么的,而周边居民也常受污染连累。这应该也是导致他们吐痰频繁的一个重要因素。掌握了这手信息后,虽然我还是挺反感吐痰,但也学会了开导自己,就当是照顾一下人家病人嘛,没必要太计较。通过这种想法,我多少能够遏制自己的冲动情绪了。看来,凡事还是多留意多思考一下为好。这也得感谢自己和自己签订的那份约束性协议,使自己的心境更加开阔了。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提到容忍,与人相处时宁可小心翼翼地维系着面和心不合的局面,也避免撕破脸面或恶语伤人,就是想要留下一点回旋的余地,否则破损的关系真的很难再修复。这应该是值得提倡的,很多事还是得注意保持分寸。有人可能会说,你怎么去劝说那些确属恶人恶行的暴脾气家伙呢?对此我只能说,我压根就没想到去劝说他们,我的这套词儿是说给我们广大有素质的朋友听的,希望大家懂得处事周全保护好自己。至于那些充满主观恶性的混球儿,直接交由法律和警察处理就好了。 作为法律人本应当更懂得控制不良情绪。现实中有些同仁却比平常人更容易激动。早年曾报道过某律师因为街头琐事,确切说对方先挑衅侮辱,而他也是异常愤怒,直接拎起路边的铁架子把对方夯死的案件。虽然寻衅滋事之徒该予惩戒,但他自己的大好前程显然也被一次失控行为给毁了。实在令人惋惜。即使是律师之间有时火药味儿也挺浓。我在法庭上曾遇到一次很离谱的事。就因为嫌我说话声音太大像是针对他的,对方律师就当庭放言要和我出去“练练”。我当时真是莫名惊诧。我想象不出,两个律师当庭出去打架,那会是一副何等迥异惊骇的画面啊。这对律师行业形象损害将有多大?好吧,我举手投降。我丢不起那人!在处理类似这样的事情上,保持克制绝非懦弱表现,而是值得称道的大度之举。 对于律师而言,法官有时候也挺让人来气的。有些法官动不动找茬贬损你,真是让人愤懑不已。但又能怎样?我们常常顾忌案子的输赢和当事人的利益,而不得不奉行小不忍则乱大谋的策略。但从一定程度上讲,这又何尝不是在给你法官留面子?发火谁不会呢?真要让你在法庭上下不来台或“hold不住”场面,你是什么心情?律师不必跟法官直接对抗,但也不妨采用一些柔中带刚的话语或肢体语言去暗示法官不要太过分。我有一个自创的办法就是,如果某位法官出现不尊重律师的行为甚至发生争执后,我不会再正眼看这个法官一眼。因为法官的坐席通常比当事人和律师席位要高出一些,在法庭上看他有点像是在仰视他。值得尊重的法官我会发自内心地仰视他,反之我看都不屑去看他,更无需向他保持仰视的姿势。他的形象也会在那一刻,在被他伤害的人心中崩塌。甚言之,如果单纯从调试心态的角度讲,我们也不妨把所有诉讼参与者在庭上的表现看成是在表演或演戏吧。谁愿意怎么演就怎么演。如果某人表现得太出格,我们就权当他是在胡言乱语吧。 我一直想提出的一个建议就是,民事诉讼法能否把“法官和律师应当相互尊重”明确写入法律。那么,当某些法官在法庭上对律师大放厥词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直接拿出这一法条和他对抗。除了法律,契约的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有时也会签署一些法律职业共同体宣言或公约之类的,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和自己签署一份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的协议,也是很有趣很有意义的。说到底,我们为什么不要跟人发生无谓冲突乃至牺牲?如果你认为自己还有更远大的志向需要去完成,如果你认为还有美好的生活和亲朋好友在等着你平安归来,那么就让我们放下怒火,立地成佛。这也是我们和自己内心达成的那份协议的要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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