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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安徽省检察院逮捕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8
摘要:安徽 正义网合肥8月30日电(记者 吴贻伙)8月30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获悉,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该省宿州市立医院原院长陈新民、该省芜湖市体育局原局长胡景东等三名正处级干部因涉嫌职务犯罪,日
安徽   正义网合肥8月30日电(记者 吴贻伙)8月30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获悉,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原副院长吴福银、该省宿州市立医院原院长陈新民、该省芜湖市体育局原局长胡景东等三名正处级干部因涉嫌职务犯罪,日前被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上述三起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8月25日,经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陈新民(正处级)。现初步查明,陈新民在担任宿州市立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支付设备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  8月26日,经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吴福银(正处级)。现初步查明,吴福银在担任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命题中心主任、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高考报名招录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此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经该省芜湖市检察院报请,安徽省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逮捕胡景东(正处级)。现初步查明,胡景东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与他人合谋,贪污政府项目资金;个人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安徽检方依法对吴福银、陈新民、胡景东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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