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行动》背后重要的国际法依据
来源:西安黄卫阳律师 作者:西安黄卫阳律师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案例分析 国际法 湄公河行动 糯康 法律 十月以来,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湄公河行动》异常火爆,让大家顿觉原来主旋律影片只要拍得好看,摒弃说教,同样可以称霸影院!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此通过本片及真实“10·5”湄公河枪杀中国船员事件,探究若干国际
案例分析 国际法 湄公河行动 糯康 法律 十月以来,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湄公河行动》异常火爆,让大家顿觉原来主旋律影片只要拍得好看,摒弃说教,同样可以称霸影院!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此通过本片及真实“10·5”湄公河枪杀中国船员事件,探究若干国际法方面的问题。一、湄公河行船涉及多国河流约定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我国青海省唐古拉山脉岗果日峰的扎曲,流至昌都后始称澜沧江,流至云南省南腊河口出境,出境后称湄公河。它于国际法上定义的多国河流。多国河流流经各沿岸国的各段分别由各沿岸国行使主权,但各沿岸国的船舶均有权在河道上航行。2004年4月20日,中、老、缅、泰四国在缅甸大其力签订《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是以上内容的具体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缅甸联邦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各方”),为在缔约各方之间发展澜沧江-湄公河国际客货运输,促进和便利贸易与旅游,加强商船通航合作,在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第二条 缔约各方同意,自本协定签署一年后,在缔约方四国之间实现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缔约任何一方的船舶均可按照本协定的规定和缔约各方共同接受的有关规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思茅港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琅勃拉邦港之间自由航行。 二、中国行使案件管辖权的法律依据“10·5”湄公河惨案中,中国船员驾驶中国籍船只,在中国境外遭遇糯康犯罪集团的杀害。本案发生在境外,犯罪实施者——糯康等人均为泰国国籍,现实中类似案件月基本上由犯罪发生地国处理。但是本案被害者均为中国公民,而且匪徒是在劫持船只后在船上枪杀被害人,根据中国刑事法律和国际公约,中国法院对此享有管辖权:1、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权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不管其航行或者停放在何处,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包括挂有或涂有我国国旗、国徽标识,注册地在我国或者所有权属于我国的船舶与航空器,但不包括国际长途汽车或者火车。遇袭商船之一的“华平号”为中国籍(“玉兴8号”为缅甸籍),因而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2、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属人管辖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没有哪个国家杀人不犯法,糯康集团杀人越货,实属人人得而诛之。总而言之,中国有权对糯康组织行使刑事管辖。不过同样的,缅甸、泰国、老挝三国基于各自法律规定和国际公约,也在不同程度上享有对该案的管辖权利。由于该案被害者系十三位中国公民,国际影响重大。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但缅甸、泰国是没有死刑或者不使用死刑的。因此如果把泰国籍的糯康交给中国审判,就可以判处死刑,维护我国国际地位和中国国民的权益。中国警方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争取到了管辖权,这值得我们称赞和铭记。三、中、老、缅、泰四国进行司法合作的法律依据影片剧情中,我国缉毒警察成立特别行动组赴“金三角”抓捕糯卡(糯康)。而在现实中,相应的双边或多边司法协助条约或公约也是有迹可循的。2000年,包括中国、老挝在内的11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公约第19条规定:缔约国应考虑缔结双边或多边协定或安排,以便有关主管当局可据以就涉及一国或多国刑事侦查、起诉或审判程序事由的事宜建立联合调查机构。如无这类协定或安排,则可在个案基础上商定进行这类联合调查。有关缔约国应确保拟在其境内进行该项调查的缔约国的主权受到充分尊重。这成为中、老两国开展此次司法合作的法律依据200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第十条规定了两国司法合作的方式: 一、被请求方应当根据请求方的请求,邀请有关人员前往请求方境内出庭作证或者协助调查。请求方应当说明需要向该人支付的津贴、费用的范围。被请求方应当将该人的答复迅速通知请求方。 二、要求有关人员在请求方境内出庭的文书送达请求,应当在预定出庭之日前的合理期限内递交给被请求方。“10·5”惨案发生后,诞生了湄公河四国联合执法机制,开创了一种全新的地区安全合作模式。四、关于引渡糯康犯罪集团的依据“10·5”湄公河大案中,包括糯康在内的几名犯罪嫌疑人是在老挝被抓捕后被引渡回中国的。引渡,是双边或多边条约、公约,由一国将其监禁的、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判刑的人,根据请求移交给他国审判或处罚的制度。引渡制度中包含四项重要的原则,包括本国国民不引渡、双重犯罪标准、政治犯不引渡、罪名特定原则。糯康等系泰国人,其犯罪情形也符合国际通行的引渡标准。加之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同我国外交关系非常良好,因此得以成功的将糯康以特定的罪名(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引渡至国内,交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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