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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没有光明正大的律法来整饬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美梦成屁 还会有张雪莲,还会有王雪莲 一个无羁的理由开始,又由一个突发的原因结束 《我不是潘金莲》说的其实是一个法盲误打误撞掐住官场命脉的故事,呵呵。 这个事情的起由,李雪莲其实不占理,她为了房子和生第二个孩子,和老公假离婚,结果给老公钻了空子
美梦成屁 还会有张雪莲,还会有王雪莲 一个无羁的理由开始,又由一个突发的原因结束 《我不是潘金莲》说的其实是一个法盲误打误撞掐住官场命脉的故事,呵呵。 这个事情的起由,李雪莲其实不占理,她为了房子和生第二个孩子,和老公假离婚,结果给老公钻了空子,变成真离婚。房子没捞到孩子也流了,所以气不过闹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她和前老公假离婚,然后他们再结婚,然后再离婚。你妹的,真他妈纠结。法院判她败诉其实没有错,她假离婚本来就存在着欺骗的行为,不应受到法律地保护。而且不管她主管意愿上面怎么去认为她和她前老公的离婚是真是假,反正离婚证是真的,在法律上就是事实。可面对这种李雪莲这种法盲,你很难和她解释清楚这一档子事,而且她不止法盲,还是一个很轴的法盲,有一套自己辨识对错是非的荒唐逻辑体系,于是上访,然后县长逃之夭夭,市长避之不及。这里的确存在一些政府官员不作为的行为,但是又能怎么作为呢?和她讲事实摆道理其实都是鸡同鸭讲。其实她本来都已经死心了,问题出在她那个倒霉催的前老公身上,一句你是“潘金莲”又彻底诱导了她轴劲大发的小宇宙,尼玛的一口气上北京,拦了首长的车子,然后首长震怒,县长,市长,法院院长全部帽子耍飞。可好事还不算完,雪莲妹子觉得事情的祸根-------他前老公还没有受到制裁,于是又年复一年轻车熟路地跑北京,她这种已经有点类似于艺术行为的行为可算是坑苦了地方的官场,成了系市长,县长,法院院长仕途攸关于一线的大事,然后我们就看到了一部当代的官场现形记。。。 我倒是觉得,把这个事情拓展到这么不可收拾荒诞不堪的拐点就在于首长的表态。假设一下,如果李雪莲要是在美国,就算她拦了美国总统的车又能怎样?人家总统最多很礼貌地告诉她,这事不归我管,你应该去找法院。如果低级的法院判你败诉,你不服的话就向高一级的法院提起上诉,要解决这种民事婚姻财产纠纷,就走正规的法律程序。但是在电影里面,首长一句话,领导意志代替了法律,领导命令超越了程序,如果说李雪莲是一个法盲的话,首长的行为何尝不是在践踏司法?这就是天朝的怪现象:高官的意志永远都可以越过司法程序在最短时间内最有效的解决问题,所以呢,这个社会和国家,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呢?其实,像李雪莲这种现像,在我国是古来有之,翻开历史的长卷,这类进京告御状的事情可谓成出不穷,很多还被演绎成了小说戏剧,在民间源远流长,颇入一般黎民百姓之心。这种越过司法程序的非正常的行为方式倒成为了一般小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得以而为之但又的确可能行之有效的杀手锏。其背后的根源其实是这个国家自上而下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法律制度的破残-------都可以不受规矩地去行事达到自己的目的,哪又有谁愿意真诚地信奉规矩遵守制度?没有敬畏之心何谈法律精神?不过是一些掩人耳目摆摆样子的条文而已。 这个社会既然没有光明正大的律法来整饬,自然会滋生无数的潜规则来把持。官场的潜规则就是大官压小官,一级压一级,下级所有工作的重心就在于让上一级满意。所以院长怕县长,县长怕市长,市长怕首长,而李雪莲则拦首长车,无形中形成了一个生生相克的连环套。 而在这个套里面,真正事情的对错到不重要了?李雪莲本来不对,她要告就让她告去嘛,但是那些官员怕上级的责难,怕丢帽,反过来到围着她转,有理的成了没理的,没理的成了有理的,其中的荒谬令人苦笑不得。李雪莲是法盲,但也是单纯的,她只是单纯而执拗地要为自己找一个说法,结果无意之中,触动了官场的潜规则,触动了官员们那根敏感的神经,引发了这一场类似于多米诺骨牌倒塌式的官场大动荡。而官场各色人等的表现,到没有我们惯性思维中的丑陋和虚伪,只是很真实地体现了人在江湖的无奈和被官场文化体系扭曲的人变成工具的悲哀。这个事件中,其实没有哪一个人是坏人是恶人,荒唐和悖谬的背后是制度和文化等太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李雪莲告状,由一个无羁的理由开始,又由一个突发的原因结束-------她前夫去世。多年之后,在北京她自己开的小餐厅内,回忆往事,雪莲到是云淡风轻,因为对于她来说,这个事情起止符合她的逻辑,人死,债消,她可以放下了,但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光怪陆离不会因为她的放下而拨乱反正。没有李雪莲,还会有张雪莲,还会有王雪莲,一些深层次的东西不改变,那还会有很多类似的问题随着时间地推移,翻涌出来,一如这场荒诞不经而又不伦不类的闹剧。胖大海2014 于 2016/11/20 21:35:0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影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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