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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院“四个强化”推动电子卷宗新应用

来源:江岸检察 作者:江岸检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工作动态 江岸区院“四个强化”推动电子卷宗新应用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让“互联网+案件”品牌在江岸落地生根,从4月起,我院全面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并成功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制作量居全市前列。一是
工作动态 江岸区院“四个强化”推动电子卷宗新应用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建设,让“互联网+案件”品牌在江岸落地生根,从4月起,我院全面开展案件扫描及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电子卷宗制作率达100%,并成功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制作量居全市前列。一是强化卷宗管理,优化制作环境。我院设置了专门、独立的电子卷宗制作室,配有不拆卷扫描仪、高速扫描仪、平板扫描仪等设备,保障硬件需求;配有专门存放案卷的密码柜,安装24小时全方位监控仪,确保卷宗安全保密;制定了《电子卷宗制作规定》和《电子卷宗工作指南》对电子卷宗的制作、保管、运用、查阅、保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确保电子卷宗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是强化内外沟通,规范衔接机制。一方面积极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联系,告知移送卷宗的相关事项,确保案件移送对接顺畅。要求公安机关规范案卷制作,加强纸质卷宗的装订标准,确保移交的案卷案件材料完整、目录页码编著无错误、文字清晰、装订规范。同时严格把控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质量,建立详尽的登记台账,及时发现和纠正卷宗材料的错漏问题,做到有据可查,对严重不规范的案卷予以退回,要求其及时修正后再行报送,以便为检察官和律师提供规范的电子卷宗。另一方面加强与自侦、刑检等业务部门的沟通,明确卷宗受理标准,受案后留足电子卷宗制作时间,确保卷宗及时移送,加强对卷宗交接的保密工作,保证卷宗安全。三是强化操作培训,提高办案效率。针对不同业务部门,分批次以现场教学方式开展电子卷宗系统专题培训,明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电子卷宗区的使用功能,确保每位检察官能够熟练掌握电子卷宗的使用方法,节约网上录入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鼓励检察官运用电子卷宗进行当庭示证,以便在庭上能更直观地展示书证、物证等关键证据,确保证据的原始性,提高法庭举证和质证的透明度。四是强化岗位责任,确保优质高效。建立AB岗位责任制度,确定一名干警为电子卷宗制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电子卷宗制作和律师接待工作,两名辅助人员负责案件受理后第一时间案卷材料扫描和电子卷宗目录制作上传工作。以专人专岗、及时扫描,确保电子卷宗制作与案件受理同步,确保卷宗扫描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实现律师既可以现场查阅电子卷宗,也可以申请领取卷宗数据光盘,既解决了案件承办人与辩护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又大大缩短了律师现场复印、拍摄案卷材料的时间,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并提供工作便利。
责任编辑:江岸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