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江岸区院启动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

来源:江岸检察 作者:江岸检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工作动态 江岸区院启动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探索和积累经验,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要求,在湖北省和武汉市作为此项改革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江岸区院充分认清开展试点工作
工作动态 江岸区院启动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探索和积累经验,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要求,在湖北省和武汉市作为此项改革试点地区的基础上,江岸区院充分认清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将试点工作做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开展。该院侦查监督科紧紧围绕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刑事案件特点和办理情况,前期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商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从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引导调查取证等三个方面明确了下一步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主要内容,设立了试点检察室,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的方式,以期更加直接的发现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问题,规范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探索侦查活动监督的新方式。7月15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召开其所属职能大队和各派出所(以下简称公安所队)刑侦负责人工作会议,在会上将方案下发到各公安所队,对方案的实施做了安排部署,确定了试点派出所,要求各所队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下一步,该院侦监科将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深入公安所队办案一线,专人定期对设立试点检察室的派出所进行检查,不定期的对其他所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所队积极落实整改,对重点突出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督促整改。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推进侦查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建设,促进公安派出所依法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江岸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