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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严以用权”专题集中学习研讨

来源:江岸检察 作者:江岸检察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工作动态 江岸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严以用权”专题集中学习研讨10月22日,江岸区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围绕“严以用权”专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研学,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调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近30人参加
工作动态 江岸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严以用权”专题集中学习研讨10月22日,江岸区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会议围绕“严以用权”专题,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研学,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调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近3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首先集体学习了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重要文件。随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伟,副处级检察员、案管办主任胡伟,公诉科科长张倩联系自身思想状况、工作实际以及专题教育学习状况,围绕“严以用权”主题进行了专题交流发言。会议最后,黄定海检察长对检察干警如何坚持“严以用权”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做到“相互促进”。“严以用权”要与“三严三实”的其他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将“严以用权”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真抓实干,融入到从实际出发谋划检察事业、推动检察工作,深化“五个检察”,体现在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上。二要做到“有机结合”。“严以用权”必须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必须与贯彻执行高检院、省院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相结合,必须与干警工作业绩相结合。三要做到“敢于担当”。面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不做“旁观者”,不当“太平官”,对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必须负的责,迎着风险也要担,用担当来推动事业发展,做到队伍不散、工作不乱。
责任编辑:江岸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