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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冤杀21年之错在中国也是希松平常老套路

来源: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能高瞻远瞩 作者:静法允公惟其允公,才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静亦水 昭雪不抵冤 不严究这些个人渣败类,天理难容 我们看到有些人利用法律的权力,通过法律的造假这种即现代又原始的卑劣手段搞出如此震惊中外的冤案,甚至不乏公检法一群人沽名钓誉中饱私囊的丑陋罪过在其中隐秘存在,如果不严查彻究这些个人渣败类,天
法静亦水 昭雪不抵冤 不严究这些个人渣败类,天理难容 我们看到有些人利用法律的权力,通过法律的造假这种即现代又原始的卑劣手段搞出如此震惊中外的冤案,甚至不乏公检法一群人沽名钓誉中饱私囊的丑陋罪过在其中隐秘存在,如果不严查彻究这些个人渣败类,天理难容。 本来,不发生冤假错案是司法的最低境界,现在,在具体的聂树斌个案上,旷世奇案却意外赢得冤假错案事主的诚恳感激和"正义光芒"!实在是中国法制的悲哀。 一个正常的社会,正义不是稀罕物,正义无处不在,更不会总是迟到,甚至一迟到就是几十年;一个法治的国家,法治总是水到渠成,法治不需要特定条件,不依靠偶然因素。聂树斌案虽然经历了一波三折,最终沉冤得雪。但冤案制造者没有得到应有的严惩,许多反常和不正常依然存在,这绝不是迟到的正义,更谈不上法治的进步或胜利。一切尚任重道远,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不需要任何感谢、赞美和欢呼!相反,此时此刻,最需要的是清醒和反思! ※纠错最大特点是正义和权势的相互博弈。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权势随时可以压倒正义,正义面对强权只能成为牺牲品。当重大的冤案发生后也许权势可以万马齐喑,但却无法阻截正义的力量,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系统性的阻却越是不可估量,纠错的呼声也就愈加高涨,就像湍流中的鱼儿,总是溯流而上。若是鱼儿“上游”到一定程度,便是社会动荡,权力不安。 ※聂树斌案的改判,确是令21年的蒙冤得以昭雪。至于终极原因,窃以为并非一以贯之的司法体制的自净和纠偏功能,而是司法意料之外的案件真凶的自认。假如没有王书金的落网,假如王书金落网了不承认,那么,谁能还聂树斌及家人迟到的正义? 所以,靠运气的沉冤昭雪,意义不宜估量的过高过大,否则,也有违于实事求是的原则。 ※如果把当年造成聂树斌冤案的那些畜生都杀了,告诉他们21年后正义就会来到,让他们在地下慢慢的等待正义,你问他们愿意吗?迟到的正义绝不是什么正义。如果正义不但迟到了那么久,而且还沾满了鲜血,甚至还附着冤死的灵魂,这本身就不是正义,而是邪恶!真正的正义怎么能这么“玩忽职守”,总是迟到?! ※聂树斌已经死去21年了,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也恰恰21岁。一个21岁的青年被杀后,蒙冤21载才得以平反昭雪,这有什么正义?湖北佘祥林案正义迟到了11年,浙江张高平叔侄案正义迟到了10年;河南赵作海案正义迟到了12年,云南巧家案钱仁凤案,正义迟到了13年;内蒙呼图案正义迟到了18年;海南陈满案正义迟到了24年;聂树斌案正义迟到了21年…… ※无罪,这对聂树斌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1995年4月,聂树斌被判刑,随后很快被处决。而从曝光出来的行刑照片来看,聂树斌面部表情很从容。(到底是雪地,还是沙子地?)实在是无法想象,从容的外表下,聂树斌此时的内心估计是无比的绝望,估计是充满了对现实的憎恨。也许,死亡对他是一种解脱,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有且只有从冤屈线上走过一回的人才能体会。 ※而究竟是谁制造了聂树斌的冤屈呢?又是谁在不断的阻拦聂树斌案件的平反昭雪呢?尽管,宣布聂树斌无罪之后,接下来就是追责和赔偿。只是如何追责?追究谁的责任?都是问题。国家赔偿好说,反正如今是盛世强国,有的是钱。而追责却是说起来容易,实际上,实施起来那是相当的困难。 ※新京报称,《直击聂树斌案最终宣判丨聂树斌被改判无罪聂父痛哭感谢国家》。 我无意感叹聂父的愚昧。聂树斌的死,是司法的结果,是以法律的名义,是以国家的名义。 本来,不发生冤假错案是司法的最低境界,现在,在具体的聂树斌个案上,却意外赢得冤假错案事主的诚恳感激! 不论是谁,以国家或司法的名义道歉,都会意外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被人仰望。虽然有悖常理,却是现实中的真切存在。静法允公2016 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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