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玛公司保卫战中篇之十六】
来源:王久毅 作者:王久毅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律实务 【金玛公司保卫战中篇之十六】关于对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玩忽职守行为的实名举报主送:北京市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律师协会 近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制度,推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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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 【金玛公司保卫战中篇之十六】关于对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玩忽职守行为的实名举报主送:北京市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律师协会 近日,司法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提出将健全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制度,推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惩戒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现在,举报人向北京市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律师律师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管理厅)、全国律师律师协会;全国各大法治媒体网站实名公开举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的玩忽职守行为。【主要问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在为举报人代理诉讼期间,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故意玩忽职守,对举报人没有提供任何法律服务,却收取服务费10万元。【具体请求】1、依法追究宣东律师的行政责任,吊销宣东律师的律师执业执照;2、依法追究宣东的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举报人保留对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的权利;4、宣东律师收取的10万元代理费,是否纳税请求调查。【主要事实】2013年9月25日,自称:最高人民法院的退休人员、现在在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宣东(手机13910603703)在为举报人代理诉讼期间,收取10万元代理费没有收据;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没有出庭;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属于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故意玩忽职守的行为。 【查处依据】《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管理厅)、全国律师律师协会举报人:金玛(宽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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