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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某镇财政所会计卢宝光挪用新农合资金1045万买理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刑五年零六个月 被群众举报

来源: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作者:网上警示教育基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安徽 正义网电 作为镇财政所会计,负责管理新农合资金,竟挪用千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近日,经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卢宝光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32935元。 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卢宝光任砀山县某镇财政所会
安徽 正义网电 作为镇财政所会计,负责管理新农合资金,竟挪用千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近日,经安徽省砀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卢宝光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32935元。  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卢宝光任砀山县某镇财政所会计,负责该镇新农合资金的保管和上缴工作。该镇辖区内各村将新农合筹集款存入账户后,卢宝光利用其保管该资金的便利,先后挪用该资金22笔,合计1045万元,私自用于购买营利性理财产品,个人收益32935元。2016年3月,经群众举报案发。法院认为,被告人卢宝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被追缴全部赃款和违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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