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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年轻的“老面孔”,未检检察官有话要说!

来源:法客浆糊 作者:法客浆糊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近年来,因为工作关系,总能时不时的遇到一些违法犯罪的年轻“老面孔”。这些“老面孔”虽稚气未脱,但有不少人却已经是“N次进宫”。每当见到这些“老面孔”,心里总是感慨万千(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下面,讲讲他们的故事吧。一、从流浪少年到盗窃老手
近年来,因为工作关系,总能时不时的遇到一些违法犯罪的年轻“老面孔”。这些“老面孔”虽稚气未脱,但有不少人却已经是“N次进宫”。每当见到这些“老面孔”,心里总是感慨万千(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下面,讲讲他们的故事吧。一、从流浪少年到盗窃老手的刘鹏前不久,未检部门收到一起报捕案件,嫌疑人竟然又是刘鹏。这个刘鹏,是“老熟人”了。记得去年去看守所提审时,他还信誓旦旦地说“这次出来我一定好好找份工作,我也不回丹阳了……”然而,今年4月刚因盗窃被判刑的刘鹏,时隔数月之后,再次因盗窃被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刘鹏,一个八岁左右就在丹阳城区流浪的孩子,没人知道他的父母是谁,怎么来到丹阳的,这么多年如何长大的。从城区各个派出所民警口中得知,他从十一、二岁就开始小偷小摸,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无法刑事立案,办案民警只得在口头教育后将其放归社会。久而久之,刘鹏愈发肆无忌惮,大有偷遍丹阳城区和周边乡镇门面店之势。他的作案手段也十分简单粗暴,心情好的时候就从玻璃门缝钻进去盗窃,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直接弄断门把手或者直接把玻璃门给砸了进去盗窃。2014年,在有充分证据证实刘鹏已年满十六周岁的情况下,我们对其依法起诉。于是,刘鹏就开始了因盗窃被“刑拘-报捕-起诉-判刑-再次刑拘”的生活,周而复始。刘鹏无疑是一个惹人厌的“熊孩子”。可究竟是什么,让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花季少年,变成了以偷鸡摸狗为生的盗窃惯犯?刘鹏是社会的危害者,但与此同时,他也是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也许,如果有了父母的陪伴、师长的教育、朋友的关心、社会的支持,这个“熊孩子”完全会是另外一番模样,谁知道呢。二、离异家庭中的叛逆男孩杨凡杨凡,是一个典型的因为父母离异而误入歧途的叛逆男孩。我对杨凡的熟悉,是从他总是作为盗窃案的证人开始的。不知从何时起,年纪轻轻的杨凡便因涉嫌共同盗窃而成了派出所里的常客。因为年龄小,办案人员即便明知他是一帮盗窃小团伙的组织者仍无法处理,只能教育后放回。去年年初,当年满十六周岁的杨凡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时,其涉罪事实已近40笔,涉罪数额更是高达几万元。为了能够更好地对杨凡进行帮教,我们在多方努力后联系上了他的母亲,杨凡的母亲显然对杨凡颇为关心,在得知杨凡被刑拘后,先后多次送衣服和钱到看守所,这次更是一口应允。然而在讯问时,母子二人的表现让我震惊:十六岁的杨凡在见到母亲的一刹那,情绪突然变得无比激动,带着哭腔说着“你走,我不要见到你”“你等着,等有一天我一定杀了你”之类的狠话,而她的母亲也是满脸泪痕。为了保证讯问的顺利进行,我们只能请杨母到门外走廊回避一会儿。待杨凡恢复冷静后,我在讯问过程中有意识的顺带了解了他的成长经历。原来他和母亲之前关系非常亲密,在父母离婚后也是跟着母亲生活,后来因为母亲另组家庭,敏感的杨凡主动要求回到独身一人的父亲身边。此后不久,在杨凡生病最需要母亲照顾的时候,他的母亲却在因故没能第一时间陪伴,从此杨凡对母亲便有了恨。而这样的一个误会,加上生父身体不适,叛逆期的杨凡开始了所谓的“自我谋生”之路,在盗窃的路上越走越远……讯问结束之际,我们对杨凡做了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也许是对自己之前的冲动表现也开始后悔吧,讯问结束前,杨帆主动要求再见母亲一面。“你有空再给我打点钱吧”,在没头没脑地对母亲说了一句话后,杨凡就离开了讯问室。对于杨凡前后极其矛盾的两种表现,我们无法解释。我想,也许在内心深处,杨凡还是渴望能够继续得到母亲的重视。衷心希望这个身高一米八的帅小伙能好好改造,认真反省,出狱后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并与母亲和好如初。三、在花花世界里自我放逐的李小刚李小刚,一个总是爱低头不说话的少年,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和很多未成年犯明显不同的是,他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父母通情达理,望子成龙,姐姐已经大学毕业,而他却在初中毕业后就不肯继续上学了。为了让儿子体验人间疾苦,李父在李小刚初三毕业的暑假将其送到丹阳跟着叔叔一起打工。李父此举,本想让李小刚体会到打工的不易,暑假结束后乖乖回去读书。但事与愿违,在远离了贵州的偏远山村后,到了丹阳的李小刚,如同脱缰野马一般,一头扎进了花花世界,沉迷于网吧不能自拔,逐渐堕落,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记得第一次接触李小刚是因为他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在我与他父亲沟通是否有时间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时,李父拄着拐杖,拖着病腿,连夜从贵州一路风尘仆仆赶至丹阳。在整个讯问和教育过程中,李父积极配合我们的办案和教育工作。结合案情,我们决定以抢夺罪对李小刚不批准逮捕,并将其放到我院管护教育基地进行帮教。结果李小刚没有珍惜这宝贵的机会,缓刑考验期内又因盗窃职工宿舍的财物被判刑。刑满释放当天的李小刚,没有和专程接他的叔叔一起回家,而是独自一人一头扎进网吧上网。几天后,身无分文的他在网吧遇到了看守所内结识的杨凡等人,数名未成年人一拍即合,马上实施了“来钱快”的盗窃、抢夺行为,作案范围也逐渐扩展到了丹阳、镇江、常州等地。当再次在看守所提讯室见到李小刚时,我们问他为何刚出来几天又偷东西,他脱口而出,说是因为没有钱花。说这话的时候,我没在他脸上看到一丝悔过之意。那种无关紧要、轻描淡写的神态,让我感到深深的痛心和无奈:当多次苦口婆心的劝导和帮教都于事无补的时候,我不知道究竟怎样做,才能让李小刚真正认识到自身犯下的严重错误,进而认真悔过。四、些许感悟刘鹏、杨凡、李小刚……他们只是未检办案的一个缩影。日常工作中,还有太多的“老面孔”,囿于篇幅不能一一道来。当同龄人在学校里无忧无虑的成长成才时,他们却已因盗窃、抢劫、抢夺等罪行而身陷囹圄,有的甚至已经对此习以为常、屡教不改,最终成为人见人厌的“熊孩子”,成为看守所、讯问室、审判席的“常客”。应当说,对于此类“熊孩子”,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往往已经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和汗水。可是多次苦口婆心的教育仿佛隔靴搔痒一般,这些“老熟人”非但未能被“教育、感化、挽救”,反而愈发变本加厉、肆无忌惮,“不是在派出所、看守所、少管所,就是在通往上述地点的路上”。其实办案过程中我们也注意到,这些年轻的“老面孔”的出现,往往都与其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环境密不可分。如果父母都能尽到监护职责,如果他们在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时能够受到行之有效的关护帮教而不仅仅是口头教育,如果他们在父母离异后仍能得到足够的关心,如果网吧、台球厅等娱乐场所能够严守规定阻止未成年人进入,那么“老面孔”还会有这么多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我们始终坚定地认为:只有当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都能真正尽到关护责任,这些“老面孔”才会越来越少。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办理此类案件时除了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外,还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认为,检察机关乃至司法机关在对待这些“老面孔”时不宜失之过宽,既要有“菩萨心肠”,更应有“霹雳手段”,切实做到该从轻的依法从轻,该严惩的必须严惩。也许唯有如此,这些“老面孔”才会真正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才会真正迷途知返、重归正道。(文中所涉未成年人均系化名)华丽丽滴分割线:姗姗学步的浆糊君需要您的支持和关心。请您高抬贵手,长按二维码识别并关注,“法客浆糊”更多精彩要您“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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