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人人都是访民? ——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和资格歧视访民
来源:民意网 作者:民意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法律论点 访民 为什么说人人都是访民?——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和资格歧视访民[点击查看原图]现在,一提到信访和上访,很多人会以为是那些总到信访局或其他信访机构排队的人。其实,我们人人都是访民,人人都在信访。访民不是耻辱。其理由如下:首先,向各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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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点 访民 为什么说人人都是访民?——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和资格歧视访民[点击查看原图]现在,一提到信访和上访,很多人会以为是那些总到信访局或其他信访机构排队的人。其实,我们人人都是访民,人人都在信访。访民不是耻辱。其理由如下:首先,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都是信访。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可见,一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他(她)就是信访人,也就是访民。其次,向一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行为都是信访。《黑龙江省信访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讯、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下简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国家机关进行处理的活动。”《浙江省信访条例》第二条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网络、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湖南省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访人)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和申诉、控告、检举,依法应当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广东省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甘肃省信访条例》、《河南省信访条例》,以及其他各省市区出台的信访条例,都做了大同小异的规定。可以说,一切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行为的都是信访人。再次,宪法赋予了公民信访的权力。《宪法》第二十七条二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上述规定是制定信访法律法规的基础。第四,没有进行信访的人几乎不存在。一个人出生下来要落户,他的监护人就开始代表他到公安机关信访;一个人到了结婚年龄要登记结婚,他(她)们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个贫困的居民,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待遇;一个人要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办企业;一个人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证;一个人要缴纳税款;一个人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等等,等等,这一切的一切的行为。都是信访,都是上访。[点击查看原图]因此,信访和上访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我们每个人都是访民,都是上访人,我们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和权力歧视访民。只不过,因人不同而已,有的人信访的次数少,有的人信访的次数多,有的人提出的问题简单,有的人提出的问题复杂。我们可以说,保护公民的信访权力,人人有责。2017年2月7日星期二于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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