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日》讨论代孕,其实代孕早在贪官中流行.....
来源:陈光武 作者:陈光武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7
摘要:晨光新闻 生不出二孩真烦恼,“借腹生子”有望解禁?2017-02-06 周贵长整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战沙龙专题一:不孕不育成难题,生不出二孩真烦恼(本文来源:人民日报作者:王君平) 到45岁以后,将近90%的人没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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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新闻 生不出二孩真烦恼,“借腹生子”有望解禁?2017-02-06 周贵长整理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战沙龙专题一:不孕不育成难题,生不出二孩真烦恼(本文来源:人民日报作者:王君平) 到45岁以后,将近90%的人没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 生了一个儿子,还想再生一个女儿,儿女双全一直是安徽合肥居民程荷凤最大的心愿。去年,39岁的她终于等来国家的二孩政策,尽管取掉了节育环,但一年多了还是怀不上。医院检查报告显示,输卵管通而不畅,子宫前壁有两个直径3厘米和2厘米的囊肿。程荷凤在上海一家大医院做了微创手术,最终幸运地怀了胎。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70后、80后加入了再育的行列,高龄孕妇井喷式增加。我国高龄孕妇的比例,1995年为0.9%,2005年为4%,2015年为10%。数据显示,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不少高龄女性急着怀孕,却有心无力,怀不上孩子了。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 国家卫计委科研所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耿琳琳说,人的生育年龄和生育率呈负相关性,年龄越大,生育能力越低,再加上妇女的卵细胞逐渐老化,以及环境污染、电磁波辐射、化学品的影响,在未绝经期之前的10年内,妇女的卵泡质量会出现下降趋势。随着年龄增加,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到45岁以后,将近90%的妇女没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生殖中心主任医师鹿群表示,年龄在生育中占非常重要的地位,年龄决定了卵子细胞的质量和数量。生育能力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下降,一方面是卵巢储备功能下降,另一方面是影响生育能力的疾病增加,流产率升高。 相比卵子,精子更脆弱。近年来,男性不育增高趋势比女性不孕还要明显。工作压力大,影响身体内分泌激素分泌,导致精子数量减少、精子运动能力降低和精子形态异常。男性中无精症、少精症、弱精症病人明显增加,生精细胞严重损害,精子质量下降,从而降低男性的生育能力。相关统计表明,男性每毫升精液所含精子数量降至目前的2000万到4000万个。 “曾经做过剖宫产的母亲再次生育,面临着疤痕子宫的风险。疤痕愈合不了,到了晚期随着胎儿的增大,有可能发生子宫破裂,甚至危及生命。”耿琳琳提醒,怀孕的妈妈,要特别注意早孕期排除子宫疤痕妊娠。建议40岁以上女性一定要先咨询医生,防止并发症。 人类生育力下降,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报告,世界范围内不孕不育率高达15%—20%,中国不孕夫妇约1500万对。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介绍,怀孕的妇女流产率高达15%,复发性流产约占1/3。即使能怀上,保住了,生下来的孩子有5.6%的出生缺陷率,是发达国家的2倍。 耿琳琳分析,高龄不但能使生育能力降低,而且生育的畸形儿童明显增加。高龄生育的妇女卵子老化,造成基因突变的情况增多,更容易生出基因缺陷的患儿。如果孕妇的实际年龄大于34岁,胎儿畸形率会达到8%—15%。一些先天性的疾病如心血管畸形、唇腭裂等,发病率也会随着母亲生育年龄增加而上升。 冷冻胚胎留“种子” 38岁以上再做生育力保存的成功率非常低,活产率小于1%,建议在35岁以前做生育力保存 2016年末,在长春市吉大二院,一名产妇剖腹产生下一个7斤4两的男婴,母子平安。让人惊奇的是,这名产妇已有64岁。产妇因“失独”在闭经10年后,再次通过试管婴儿技术怀孕。如此高龄还能成功怀孕,几率极小。 随着二孩政策全面放开,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程序简化,越来越多的高龄产妇选择再拼一把,冻精冻卵、试管婴儿成为热门话题。王丽娜说,辅助生育技术解决了不孕症患者的问题,给许多家庭带来了福音。 王丽娜刚开始在生殖门诊时,经常有病人来问:“大夫,我上你们这儿做试管,什么时候能把孩子抱回去?”他们以为是在试管里把孩子养大,不用生,到10个月把孩子抱回去就可以。 最近,北京石景山区居民成丽霞顺利地生下二胎。这个新生儿是她女儿的同胞胎,只是晚出生了10年。成丽霞当年为生孩子发愁,最终选择了在北医三院做试管婴儿。在实验室的培养皿里进行培养形成胚胎,取卵后3—5天把胚胎或囊胚移植到子宫。移植第四天验尿,如果怀孕了,30天进行B超检测,后续进行产科产检。当时还有剩余的胚胎,进行冷冻以备下次移植。放开二孩政策后,成丽霞到医院询问冷冻胚胎能否解冻,让她再生一个孩子。王丽娜说,冷冻胚胎成功率很高,同时打破了人们对生育的传统观念。 王丽娜介绍,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早产率、妊娠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病率比自然妊娠高,多胎比例明显升高。多胎会导致孩子出生体重的下降,做辅助生育还有一些并发症。 肿瘤患者经过放化疗后,生育能力会受到毁灭性打击,生育率非常低。王丽娜提醒,这类人群可以提前冷冻胚胎留下“种子”。研究发现,38岁以上再做生育力保存,成功率是非常低的,活产率小于1%,因此建议在35岁以前做生育力保存。 代孕是否可放开 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治疗不孕不育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但是,这些方法的疗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一般性的药物治疗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 如果自己没法生二孩,另一条路就是代孕,但我国严格禁止代孕。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确实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也对社会管理带来挑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代孕过程中,即便精子和卵子都属于委托夫妻,孩子由另一个女性身体生产,也可能让某些人产生亲子关系错乱的感觉。在怀胎和分娩过程中,代孕者可能对胎儿产生母子情结,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放弃,造成归属权的争夺。 王丽娜说,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能允许的就是志愿代孕,代孕母亲基本上属于无偿的行为。王丽娜呼吁,如今肿瘤发病率这么高,有的病人可能在30岁甚至更早把子宫切了,这么年轻就永远丧失了做母亲的权利,确实令人惋惜。她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说,伦理不应该成为代孕技术的负担,而应成为促进技术有序发展的工具。对于失独家庭来说,夫妻双方处在精子、卵子尚可用的情况下,却已没有生殖能力了。代孕能解决失独家庭的生育问题。 对于代孕,耿琳琳感触特别深。汶川大地震中,很多家庭都失去了孩子,他们特别想再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但由于年龄因素,没办法再生育了。她呼吁,加强伦理监督和技术监管,适当放开代孕。 北京大学医学部伦理学副教授尹秀云认为,代孕技术的应用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法律上的,一个道德上的。即便法律不允许,也不能把代孕悬置起来,完全不考虑。 王一方说,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要把代孕技术放在一个特定的笼子里关着,但这个笼子不能太松,“牛栏关猫”是不行的。 专题二:“解禁代孕”引关注专家:法律制度必须先行(本文来源:南京日报作者:顾小萍) 2月3日,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北京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等几位专家,在《人民日报》“生不出二孩真烦恼”一文中呼吁有限开禁代孕,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本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和全国多地一样,我市不孕不育妇女逐年增多,不少人不得不通过地下代孕黑市“圆梦”,“从人道主义及国家人口发展需要来看,有限开禁有必要,但必须在法律控制、伦理约束和制度规范下进行有限开禁。”我市多位专家、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医生,我通过生殖技术也没法当妈妈,还能有什么其他途径?”这是南京市妇幼生殖中心主任凌秀凤在临床上经常面对的问话。 “代孕可能是一些患者唯一的圆梦渠道,但在我国,代孕是被明令禁止的,每次遇到这样的问题我都无法给出答案。”凌秀凤告诉记者,胚胎孕育如植物生长一样,需要有好的土壤,即子宫条件要好,但由于部分患者多次进行人工流产或子宫肌瘤剜除术等原因造成宫腔反复粘连,子宫内膜已成了一片“盐碱地”,胚胎条件再好也无法在其中“生根发芽”,“每年临床上都会遇到很多例。”凌秀凤说。 省肿瘤医院妇瘤科主任吴强告诉记者,去年该科进行的900多例妇科恶性肿瘤中,有400多例是宫颈癌,“中晚期宫颈癌治疗以子宫切除或放疗为主,接受这两项治疗手段之后都不适宜再生育。”吴强说,该院每年都会收治数例二三十岁的年轻患者,“有很多患者因肿瘤分期太晚而不得不进行子宫全切除,代孕可能是她们未来唯一当妈妈的路径。” 鼓楼医院生殖中心副主任医师周建军表示,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很多高龄妈妈加入孕育两孩的队伍,虽然这些妈妈子宫条件尚可,但因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风险因素,在孕育过程中面临着多重风险,导致产科接产压力增大。 地下代孕暗流涌动多年,费用38万元起步 在我国,代孕一直被明令禁止。2001年,原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法律明令禁止之下,不少人只好“铤而走险”,这也导致地下代孕市场格外繁荣。 “有了试管婴儿技术后,这样的地下市场就一直存在,且各地都有。”东南大学医学院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主任孙慕义教授说。 昨天,记者在网上输入“代孕”两字搜索,便跳出多个提供这项服务的机构。记者拨通其中一家机构电话提出需要“代孕”服务,机构负责人甚是热情地介绍相关流程和成功率。他自称,该机构已服务市场10多年,共为全国各地5000多个家庭代孕出健康宝宝,其中一部分就来自南京,“眼下,就有30多名代孕妈妈正挺着大肚子待产。” 根据该机构报价,除了38万元代孕费用,代孕妈妈的孕检、分娩等相关医疗费用需另外支付,且机构并不能保证一次成功率。若需要“包成功”,需要代孕的家庭不仅需提供多个胚胎,且须向机构支付更高费用——约60万元左右,机构保证在两年时间内提供一个健康宝宝。 解决现实难题,“有限开禁”呼声高 近年来,“代孕”能否解禁的争议越来越多。去年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对人口计生法进行修订审议,就删除了此前“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条文。这一内容的删除,被认为从法律层面上,“代孕”成为一个可以探讨甚至推进的问题。而近日,多个专家、学者通过人民日报呼吁适当放开代孕准入后,这一争议多年的话题被认为释放出又一新的信号。 “孕育后代,既是感情寄托的需求也是养儿防老的实际需要,是正当的诉求。既然是正当诉求,对一些病理原因而无法正常孕育的,就应考虑并予以一定的实现渠道。”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表示,相关部门不能再一味“堵”,而应予以引导下的“疏”。适当解禁的同时进行严格管理,包括对代孕母亲的年龄、生理和精神健康状况等进行限制,对介入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的进行规范,对非法“代孕”行为,制定一条行之有效的事先预防制度等。 孙慕义教授表示,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很多家庭都有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愿望,但妈妈已过最佳生育期,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现实难题。决策部门和高层领导需尽快召集各方面的学者和专家进行研究,同时参考国外的相应规定且根据我国国情分阶段给予实施。但解禁必须在法律控制下、伦理约束之下和制度规范之下进行有限开禁,“作为一种相对新兴的事物,代孕涉及一系列伦理问题,若没有法律、制度等先行,会对社会管理带来一系列挑战。”孙慕义说。 专题三:媒体:对代孕不能轻言"放开" 借腹生子违背道德(本文来源:法制日报作者:史洪举) 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来,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北医三院妇产科主任医师王丽娜建议,适当放开代孕准入,但要防止商业代孕。北京大学医学人文研究院教授王一方认为,代孕要有“刹车”,不能任意行驶(2月3日《人民日报》)。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代孕是明令禁止的。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就出台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2016年1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新增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对此,曾有人大代表建议,“禁止代孕”可改为“规范代孕”。这次有专家呼吁“放开代孕”,可以说是旧话重提。 问题是,“规范代孕”也好,“放开代孕”也罢,均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悖;同时,也不可将辅助生育技术与非法代孕行为混为一谈。殊不知,两者具有本质区别。辅助生殖技术是指通过对卵细胞、精子、受精卵、胚胎的操作处理,最终达到治疗不育的系列技术,如目前被普遍使用的试管婴儿技术。而所谓的代孕,通俗地讲,就是“借腹生子”,把代孕者的卵子与购买方的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在代孕者的子宫完成整个孕育过程并顺利生产。这样一个在医学上尚存争议的过程,被一些人钻了法律空子,从而变成了一种牟利手段,也有一些女性受利益驱使,选择做“代孕妈妈”。然而现在人们的观念中,“借腹生子”一直是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父母身份的确认。因为孩子是“代孕妈妈”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其已经把孩子当成了自己亲生的,尽管一些代孕协议中明确规定“代孕妈妈”将与孩子永不见面,但是,这种血脉相连的母子之情割舍得了吗?这无疑为今后的道德伦理纠纷埋下了祸根。就目前来看,一些代孕纠纷频发,不仅让当事人陷入道德困境,而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可见,对于代孕,不能轻言“放开”。相反,就禁止代孕行为而言,只能加强,不可削弱。当然,一项新技术的诞生,社会各界应关注对其监管的跟进和同步,而不仅是在伦理上的指责和对法律缺位的抱怨。我们既要禁止非法代孕行为,又应考虑到生育障碍患者渴望拥有下一代的心愿,从法律监管程序上予以分别对待。然而,对辅助生殖技术和代孕行为的规制,仅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卫计部门的诸多部门法规,显得既庞杂又针对性不强。但是,有关部门不能放着现有的法规不用,去坐等国家颁布专门的法律。因此,对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既要加快立法规范,更要加强严格管理。 应综合考量 对于代孕问题,不是放开或禁止那么简单,而应综合考量医疗技术、伦理关系、社会管理等各种因素。即便考虑放开代孕,也应有序推进,严格限制代孕门槛和条件。一是严格禁止商业代孕,将其定性为公益范畴而非商业范畴。二是应采取随机抽取代孕人的方法,限制随意选择代孕人。同时还应注重伦理监管和技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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