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马云在取得互联网经济骄人成绩的同时,也饱受“售假”的诟病。公平一点看,在满世界的造假卖假买假环境下,作为一家电视商的交互平台,在这个中间到底应该承担多少义务,能够肩负多少责任,可以说是很有限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本人以为阿里巴巴的高调“打架”,不过是释明一下自己的态度,而要在打架的作为上,能够像“抓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不仅阿里巴巴自己做不到,恐怕短时间内也不可能由任何一家部门能做到。 如果要出一个应景性的立法,按照我国的立法体制,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但是有一句老话叫法不责众。不能闯红灯,有道交法吧?但是闯红灯的陋习解决了吗?禁烟禁了多少年了?公共场所吸烟的境况有飞跃性的好转没有?曾经有多地出台了禁放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但是也有多地的这一地方性法规变成废纸一张。 很明显,陈俊芳女士的观点不仅要立法而且还要像查酒驾一样查假货。口号很容易喊,但是酒驾与造假卖假买家,光数量上就是兵乓球与地球之间的等量级差别,而至于假货的种类和销售的渠道,也完全不是酒驾可以相提并论的。国家不得不考虑打架成本的不能承受之重。 曾经有王海这样的“民间打假”力量,很可惜的是,因为“知假买假”不被法律保护,故而这样本来可以视为一股打假星星之火的,却反而成了违法行为。这显然不仅没有遏制假货市场,反而让假货的交换更加猖狂。 治理假货所以难于抓酒驾,很明显的情形在于,酒驾行为主体的认定明确,却一次酒驾可以影响终身。而假货涉及到造假、售假和买假的商品生产交换全过程,即使打倒一次,假货依然还能雨后春笋般生长。最关键,假货有市场,有人就是愿意卖假货。 那么如此说来,对于假货是不是只能任其泛滥而束手无策了呢?当然不是。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甚至包括公民社会价值取向构建等问题。譬如像“王海打架”,不论其目的,如果买的确实是假货,就必须依法打击假货,而不是打击王海,这才是社会应该共同最求的价值、 总而言之,阿里巴巴的呼吁,有其真心,更是无奈。因为阿里巴巴鞭长莫及,也孤掌难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