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计划经济的废弃和人口自由流动的放开,许多人乘着市场经济的大潮来到了大城市或富裕的省份工作和生活。他们有的把子女留在老家,有的把子女带在身边,于是就有了“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这两个具有时代印记的群体。 现在,随迁子女们长大了,陆续到了应该高考的年龄。但是,因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口,他们在居住地读完高中后却不能就地参加高考。于是,他们不断争取这项权利。终于,教育部等部委于2012年下发了意见,要求各省市“做好”随迁子女的中考和高考工作。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随之取消了高考的户籍限制,但是北京和上海仍然没有松口。随迁子女继续争取权利,然而前景并不明朗,纷争仍在继续。 其实,这场纷争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或者说本来是可以迅速解决的。但是,由于官员的懒惰和无能,本来不应该存在的纷争却长期存在着。 随迁子女高考纷争是两个不合理的制度和一种不合理的观念制造的,只要改掉其中的一个,这场纷争就会消失于无形。 第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是高校招生中不公平的名额分配制度。我们国家的大学招生一直以来实行名额分配制度,即各大学向各省分配不同数量的名额。这些名额一旦分配,就成为各省的独占资源,或者说各省考生共有的资源。有了这些名额,考生在各自的省内展开竞争。于是,各省得到这些名额之后,就不愿意和他人分享,随迁子女就被视为来抢夺名额的群体。 其实,名额分配制度虽然不如实行全国一张卷,并原则上由各大学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更公平,但是名额分配制度本身也没有不合理到离谱的程度。即使在这一制度下,随迁子女高考问题也是可以避免的。随迁子女通常并不是在举行高考前夜或者高考报名结束后突然出现在移居地的,往往至少在报名高考前一两年就来了。如果在教育部的统一协调下,各部属全国性大学根据各省每年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数量,按比例分配招生名额,那么这些名额中就自然有随迁子女的份儿,有户籍考生就不会觉得随迁子女抢占了他们的名额。问题是,目前的招生名额分配没有一个看得见的公平标准,这不仅本身不公平,而且让有户籍考生看不见随迁子女应得的那一份儿。这样一来,不管北京和上海得到的名额是其他省份的多少倍,京沪两地的有户籍考生占了多少便宜,他们也不愿意和他人分享。 每年统计各省报名考生数量,并按比例分配招生名额可不是什么难事吧?按照目前的技术条件,也就一个上午的工作量。如果不做,你说这不是官员懒惰、无能又能是什么呢? 第二项不合理的制度,是当前的户籍制度。目前看来,各省、市、县都把户口当作区分本地居民和外地居民的标准,或者叫居民资格。在农村,分地看户口,选举村官的投票权看户口,分配宅基地看户口;在城市,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看户口,小学生入学看户口,中考、高考看户口,购买房屋看户口。户口无疑发挥着居民资格的功能。但是,目前的户籍制度十分僵化,不是根据一个人是否是经常居住地的居民来登记户口,而是完全脱离实际,将大部分迁徙人口的户口固定在出生地,使他们无法获得他们实际居住地的居民资格。于是,在这个国家的各个行政区域内就出现了两个等级——居民和非居民。同样固定生活在一个行政区域里,却有一部分人无法享有居民资格,无法享受居民待遇,这一切竟然都是因为他们出生在另外一个地方! 如果户籍制度不这么僵化,而是灵活地根据一个人的定居地点,及时变更登记,使他及时获得移居地的居民资格,随迁子女高考纷争也就自然消失了。 其实,即使上述不合理的制度不改,京沪两地的有户籍考生也不应该觉得随迁子女抢夺了他们的资源。因为,在这个统一国家中,任何人应该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的权利,这项权利附带的一项权利是得到移居地民众和政府的平等对待,换句话说,他们已经因自己的定居行为而成为移居地的全权公民,应该具有移居地的居民资格。这是一个统一国家的公民的自然权利,不是严重不合理的户籍制度可以剥夺的。这项权利应该足以否定目前僵化的户籍制度,让它失去居民资格的功能,把它扔进历史的垃圾堆,让它只起到识别一个人“籍贯”的作用。可惜,受到利益诱惑的人们,不会轻易着眼长远,顾惜同胞之情。 由于两种不合理的制度和一种不合理的观念,本来可以根据基本原则所具有的长远眼光,避免或迅速解决的随迁子女高考问题,却演变为貌似你死我活的无休止的利益纷争。 一个国家中,有纷争总是不好的,当然,不顾公正一味压制纷争更不好。政府应该立足公正,迅速消除不合理制度,让随迁子女高考这一纷争烟消云散,弥合因此造成的社会裂痕,让国人生活在团结、友好的气氛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