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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潮锐评】“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与机遇_潇海湘潮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周礼文检察官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2-19
摘要:【湘潮锐评】“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与机遇 题记: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机遇在创新中、在有担当的落实中、在办案中、在率先探索中、在成功创造出先例中、在选择中。有人认为检察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要摘掉法律监督的帽子轻装上阵,不认同

【湘潮锐评】“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与机遇

题记: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机遇在创新中、在有担当的落实中、在办案中、在率先探索中、在成功创造出先例中、在选择中。有人认为检察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要摘掉法律监督的帽子轻装上阵,不认同“深耕监督主业”的说法和做法,感到会把检察带入一个死胡同。


中国大陆检察正处在什么坐标?处在何时何点?2017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高检院强调:强化忧患意识、服务保障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里有两个显眼点:将“强化忧患意识”摆在标题首位,原来是 “加强法律监督”,现在是“加强检察监督”。湖南长沙检察提出了:长沙检察要与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质效引领、创新驱动”的工作思路。

我们来看看高检院的部署: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关头,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态度和责任担当。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全力配合做好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全面实现。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深入研究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不断发展进步。扎实推进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能力,真正以监督工作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任务。对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提炼后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检察监督,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检察监督,最高检划定的范围是: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专门检察监督。刑事检察监督,提的是“全面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提的是“大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提的是“积极探索”;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提的是“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提的是“稳步推进”;专门检察监督,提的是“切实加强”。

潇海君认为:检察正处于“待遇紧缩期”、“司改深化推进过渡期”、“自侦即将转隶期”, 2017年是中政委和高检院定下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决战之年。这样的时期有什么机遇?让我们拭目以待,司改的进程将强力推进!有司将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社会认同和符合司法规律的理念,一鼓作气、乘势而上,锲而不舍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这是一项政治任务!

那么,这就有机遇!机遇在创新中(这种创新一定要考量是否符合司法规律,这种创新不是违背司法规律、不接地气的瞎折腾)、机遇在有担当的落实中、机遇在聚精会神抓工作一心一意忙办案中、机遇在大家茫然不知所措而率先探索中、机遇在都没有先例都希望有先例借鉴而成功创造出先例中、机遇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选择中: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用在围绕检察现有和应有的职权职能创新、司法改革配套、依托办案而进行的检察监督上。

比如说,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发了《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两高三部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可以通过依法审查案卷材料、调查核实违法事实、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或者建议更换办案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等措施进行法律监督。《规定》还就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职责,受理和调查渎职行为的责任、权限、方式,调查后的处理等作出了界定。过去,我们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是否全面运用了规定所赋予的权限而较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是否根据调查成果移送相关机关和部门做出了处理?是否有让这《规定》有“沉睡”了的情形?!当下,最高检倡导,针对一些侦查违法行为监督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是否该“唤醒”这些规定?!怎么完善和衔接好未来与国家监察委在此项工作的分工协作、监督制约?!

2017-02-16微信公号“边缘法律人”推送了作者署名为“一路风尘”原创文章《检察院:你为什么不摘下“法律监督”的大帽子?》认为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并不认同“深耕监督主业”的说法和做法,检察要摘掉法律监督的帽子,轻装上阵,感到会把检察院带入一个死胡同。( 注:欲阅读原文,请点击 处)这很有意思,分明就是质疑检察最高层嘛?!


潇海君认为:学术上可以质疑,工作中却要不折不扣地执行。


【湘潮锐评】“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与机遇_潇海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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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礼文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