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中看到两者消息一则是腾讯知识产权平台正式上线,增加版权主动保护措施,二是传闻腾讯确认将推出微信公众号付费阅读功能。这两者消息合起来的结论无非就是互联网进入了一个内容创作的时代,但是腾讯为什么会在今天这样一个人人都习惯免费获取内容的年代推出微信公众号付费阅读功能呢? 一、互联网年代人是否发生了异化? “异化”这个词语也许很多人都听过,但有不少的人却不清楚“异化”这个词真正含义。“异化”是一个外来词语,这个词语在早期的西方世界是用以描述人与神、人性与神性相互消长的关系,大抵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 其一,基督降世,由于顾全人性使自己取得肉体化的人形,以致神性丧失; 其二,作为信奉基督的教徒,虽不是神,但通过虔诚的信仰和遵从戒律,可能使自己暂时脱离肉体的束缚,升华到与神一体。后来马克思把这个词语用到了极致,他认为人类在工业时代创造了极度丰富的物质,发明了机器,建立了工业文明,但是机器时代的到来并没有解放人,人反而成为了机器的奴隶。当下,很多鸡汤文章也会在呼吁大众,放下手中的手机、鼠标、平板,出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不要异化为手机的奴隶。恰恰相反,以手机、电脑及移动设备为代表的产品非但没有使人异化,反而使人得到了超越。正是有了这些移动设备,我们拥有了对信息获取的极大能力。在以往的任何一个年代,人活得寿命越长得到的尊敬往往越多,并不是深受儒家影响的中国是如此,世界各地文化也一样。因为在只能靠纸媒文字传承的年代,老人往往代表着现实世界的经验知识,在农耕文明的年代更是如此,气候、节气、自然灾害的不可预测性,使得此类有经验的老人往往成为了德高望重的知识载体。但是,互联网年代,人对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方式变得极为方便,一个小学生都能够通过手机寻找自己所需的信息。美国的大法官霍姆斯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诚然,在以专业为职业导向的法律对于经验的要求的确非常重要,但今天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法律职业弱化了办案经验这一要素。年轻律师在经验上虽然是一个短板,但是如对于某一法律领域、某一案件所需的证据及证据认定标准在海量的判决书数据面前,上述的问题都能够快速的得到解答。如网站文章是否一定要做公正才有效?新闻报告的独立性法院是如何看待的?通过整理和梳理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件的判决书或者所在区域法院的判决书,这些问题在没有案件办理经验的情况下一样可以得到很确定的答案。 所以,互联网年代人并没有异化,移动通信设备反而是拉近了人与知识的距离,但是这还没有回到今天的主体腾讯为什么会在今天这样一个人人都习惯免费上网的年代推出微信公众号付费阅读功能呢? 二、互联网年代人的疏离 尼采曾经就使用“疏离”来批评浪漫主义的人——“人神分离、离经叛道”。但互联网年代的“疏离“是指人离开了那个“曾经车马很慢,书信很长,一生只能爱一个人”的年代。由于互联网的便捷性,一个宅男可以两天不出门一样过的不亦乐乎,外卖、游戏、直播全部可以通过网上完成,人与人之间的深度面对面的交流频次在网络年代会逐步减少。这样一种减少也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一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使得人的精神层面的生活需求会增加。为了去弥补这种疏离感所带来的个体的精神的空缺人反而又会更加依赖网络。正如前文所讲网络时代人在知识和信息的获取上比任何时代都便利,但是互联网有一个短板在于在海量信息面前优质信息获取的成本大,如何在海量的信息里寻找到优质的内容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因此,如何降低搜索成本,加快内容的获取的时间,互联网服务也逐步转向了内容时代。从早期的腾讯、迅雷这种纯属于增值服务的收费模式,到今天以得到APP,视频会员抢先看、kindle包月等内容服务,其诞生都是建立在个体之间疏离、单身群体增多后人对高质量内容的需求来填补网络时代疏离所带来的精神空缺。 按照上述这样一个逻辑,以知识为导向的内容输出,会是互联网新的一个引爆点。无论是游戏、电影、电视剧、小说、短文只要是够优秀的IP,都会得到用户的青睐,用户也愿意为此内容买单。在网络年代,以内容为代表的IP被侵权也会大量的爆发,网络为内容的复制、传播等侵权行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性。因此今天腾讯的新闻在一个法律人的眼中可以看到,内容产出会成为这个年代稀缺的资源,好的IP不愁找不到好的价钱,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的侵权在未来同样会大量的爆发,相较于以前侵权的方式会变得越技术化,复杂化,值得关注的是,未来的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服务也会比今天更加受到青睐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