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得认定工亡或视同工亡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亡或者视同工亡: (一)故意犯罪的; 【认定要点】“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认定要点】醉酒标准,按照《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要点】受伤职工虽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但存在第十六条情形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