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我们很多不是环卫工的公民,曾经在大街小巷目睹这样的场景:疲惫不堪的环卫工坐在地上,用撮箕支撑着小憩。当时,有的人会感到心酸、心痛。 环卫工的事情,关我什么事,而有的公民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共鸣? 因为环卫工属底层劳工。每天都与又脏又臭的垃圾相伴,长时间的劳作,风雨无阻,暴雪与烈日依然,如此艰辛而摧残身体健康的职业,享受到的报酬等福利待遇并不高,却遭受如此不对等的对待。 只要目睹此景,自然产生心酸、心痛的感觉,那一定是保持着同情心的公民。
河南省郑州市市政环卫部门想得周到,建起了部分环卫工休息室,此举意味着相关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具有同情心,给环卫工提供小憩的场所,能够挡风遮雨、躲避烈日。然而,据媒体披露,在郑州市中原区和二七区的环卫工休息室,除了有领导视察或发工资的日子,有人将房门打开,叫几个环卫工到里面逗留一会儿给领导看看之外,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雪花飘飘,环卫工人想“休息”或歇歇脚,依然只能躲进公交车候车亭或沿街门店门口房檐下躲雨避寒。 此举就让人产生纠结情绪,建设环卫工休息室,就是给环卫工一个小憩的房子,饱含同情心。而建起了却不让其小憩,就导致该休息室的功能未被利用,这份同情心被关闭在休息室门外。 我们确实想不通,如果不想环卫工在室内小憩,那政府部门建设这个干什么?是作秀,还是什么意思? 可以想象,这份同情心,走到半路,却又倒退回去,那么,相关政府部门的同情心为何如此收放? 人人都应该具有不同程度的同情心。由此,我们怀疑,该相关政府部门人士的同情心,只是停留在初级层面。 同情心的高级层面,那是一种才能,能与他人感情产生共鸣,能与他人同忧同乐,对弱者施以援手,对强者给予祝贺。 佛家、儒家和道家用得较多的一个词——悲悯,指慈悲、同情,这不是可怜,而是博爱。如果我们都保持博爱之心,对环卫工,就会给予与其付出对等的待遇。 以上,是一种自觉的,或许属于道德层面的东西。此举与法律层面有关吗? 我国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行为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作为环卫工,长时间在大街小巷劳作,接触的都是对身体极为不利的垃圾,应当提供小憩的场所,保障其身体处于正常的状态。这是一种义务、责任,应当履行到位。郑州市建起了环卫工休息室,在履行该义务、责任的路上,已经走了一半,只要制定相应规则,把休息室的钥匙交给环卫工,才算尽到了劳动法赋予的该义务。 其他地方呢?是否建起了环卫工休息室?如果还未建起,赶快施工吧,因为这个庞大的环卫工群体,为城市的整洁付出了许多许多,得到的却很少很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