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著《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12月版,以下简称《法学学术规范》)出版后,我陆陆续续收到一些学友、博友和其他不相识的学者的反馈,说他们看不出该书揭露了哪些法学学术腐败?其实,我已在《反对法学学术腐败能靠谁?——写在〈法学学术规范与方法论研究〉出版之后》提示了,读者可以看小著每章后面的“思考与案例”, 同时向身边年长的法学前辈请教,就能发现当代中国的法学学术腐败现象。在此,本着对读者和法学学术规范负责任的态度,在此我更进一步地指出小著揭露法学学术腐败的具体地方。 小著第12页思考与案例3提到某教授及其弟子涉嫌抄袭别人作品的事,发生在10余年前,期刊、报纸、网络已作了相关报道,法院也已对此作了判决。该教授青年时期是我们仰慕的法学才俊,学术和人品都可圈可点,只是为弟子及名所累,可惜! 小著同上页思考与案例4提到杜某涉嫌抄袭别人年会论文的事,发生在20余年前。抄袭者现居高位,仍声势显赫,但不敢轻易与法学界的前辈交往,也很少参加该领域的学术会议。被抄袭者是该领域的大牌学者,虽已退休,但在法学界仍然非常活跃。 小著同上页思考与案例5陈某一稿多发的事,也发生在10余年前,两家期刊都是重要法学期刊。一次我问其中一家期刊当时的责任编辑,该刊是否发表了这篇论文,对方矢口否认。陈某现在混得不错,但每当同仁向他提及该文时,他也一直支支吾吾,或王顾左右而言他。 小著第57页思考与案例3提到的张某窃取他人稀缺史料的事发生在10来年前,当地两级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了判决。在被抄袭者的穷追猛打之下,张某四处逃窜,六年前流落京郊,境遇不佳。 小著第89页思考与案例4提到的陈某涉嫌霸占其师弟成果的事发生在近30年前,他们俩人当时都是学界新星,后来都成长为学界巨星。此事当时对该领域及学界震动极大,并由此影响了俩人原本比较牢固的友谊。就性格来说,陈某是那种比较阴柔内向的人,而其师弟则是非常直爽外露,有点不羁的人。就中国的国情来说,陈某完胜,其师弟遭殃,也在情理之中。但最后的大结局,是皆大欢喜,则又符合国人以和为贵的价值取向。 小著同上页思考与案例5提到的张某的法学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在四五年前,张某现已是学界明星,李某则郁郁不得志。这件事影响了俩人原本比较融洽的关系,俩人的学术友谊出现了难以修复的裂痕。 小著同上页思考与案例6提到的李某涉嫌霸占同事及学生成果的事,发生在10多年前,李某现已是该院领军人物,在该领域也算是个人物。但因为这些偷鸡摸狗的事,他一直当不了院领导,为此遗恨终生。 小著第100页思考与案例3提到的何某及其弟子涉嫌抄袭别人成果的事,发生在10多年前,性质并不严重,但影响很不好,何某的学术及政治声誉受到很大影响,其仕途由此中断。就学术及人品来说,何某是比较刻苦中庸的那种,但不想为其弟子及名所累,最终走上了学术的歧途,令人扼腕叹息。 小著第137页思考与案例5和6提到的沈某夫妇涉嫌自我抄袭的事,发生在近10年前,此事尽人皆知,也就用不着我多说了。 小著第187页思考与案例3提到的刘某涉嫌移用他人成果的事,发生在近十年,此事该领域的学者心知肚明,但他们中的一些人仍尽力吹捧刘某。刘某目前混得有滋有味,春风得意。 笔者揭露这些法学学术腐败,并不是想向学界的小字辈炫耀我有多能,掌握了多少法学学术“隐私”,而是想告诉他们: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同时也想告诫他们:搞法学学术腐败,多数情况下,后果有多么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