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民办学校发放高额奖学金不宜横加干涉_徐甫祥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人间小道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26
摘要:浙江温州苍南县树人中学给中考成绩优异的高一新生发放 787 万奖学金,引发社会热议。 11 月 25 日,苍南县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民办学校发奖学金在政策上没有限制,但发放高额奖学金的行为会产生不良导向,这种做法欠妥

                   

民办学校发放高额奖学金不宜横加干涉_徐甫祥

浙江温州苍南县树人中学给中考成绩优异的高一新生发放787奖学金,引发社会热议。1125日,苍南县教育局中学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民办学校奖学金在政策上没有限制,但发放高额奖学金的行为会产生不良导向,这种做法欠妥当,不值得提倡。”(1125日澎湃新闻网)

一所民办高中,依据今年中考分数排名,对成绩优异的前239名高一新生分别发放2万至10万不等的奖学金,总额高达787万余元,确实令人咋舌。对如此“壮举”,难免会引发热议。至于是褒是贬,自当见仁见智。不过,作为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此时出面横加指责,却有诸多不妥。

尽管当地教育部门的发声并非“高压”,只言“不值得提倡”,同时也坦承对此“在政策上没有限制”,但其对树人中学此举“做法欠妥当、会产生不良导向”等诸多指责,尤其是关于“会做进一步调查”的表态,无疑会给这所正处于“风口浪尖”的民办高中,带来相当的压力。

诚然,树人中学此次发放高额奖学金,除了激励、扶持优秀学生的传统,正如该校负责人所直言,也有以此“吸引生源”的考量。但即便如此,也在情理之中:一则民校招生,往往在公办学校之后,非出“奇招”,则很难招到好生源;二则重奖优等生,实则与各地重奖奥运冠军并无二样。既然后者广获赞誉,对前者又何须“双重标准”。

其实,树人中学重奖优等生并非一时头脑发热,而是一直以来的传统。自建校伊始,即坚持每学年发放总额为100多万元的奖学金。尤让人赞叹的是,该校在重奖优等生的同时,还为进步显著的学生设置了进步奖,从而让每一位学子都不断进步,更加优秀。而此次奖学金之所以数倍于往年,据说并非蓄意“加码”,而是低估了今年的优秀生源,犯了一个“美丽”的错误,以至于让学校董事长不得不卖掉一套600余万的房,才得以解了燃眉之急。

至于是否如当地教育部门所说,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发放高额奖学金,会让教育变得功利化,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则应客观分析。对刚刚考入学校的新生,如何去评定其综合素质?何况,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本就是“以学为主”,而对综合素质优的学生,则另有“三好学生”虚位以待,两者各有侧重,有何不可?诚然,该校奖学金的评定也当逐步完善,但需假以时日,就如改革“一考定终生”的现行高考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是同样的道理。

而树人中学此举该不该受到指责,关键看其重奖的背后,是缘于学校一如既往对学生的关爱,还是仅仅为骗取生源的“诱饵”?事实是,这个拥有31个高中班、1200余学生的民办高中,除每年持之以恒的重奖外,更是于诸多细微处体现了对学生的关爱,如空调、衣柜、独立洗手间应有尽有、且确保供应热水的学生寝室,以及同样配有空调、外加小媒体的教室等,即是例证。

更关键的一点,自95年建校以来,树人中学可谓成绩斐然:2009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荣获苍南县教育教学质量奖,2010年跻身温州市重点中学;2012成为温州市唯一一所从第四类晋升到第二类的普通高中。而优质教育下的优秀学子也不断脱颖而出,除60多位同学在省市县高中各种竞赛中获奖外,更有80多位同学的美术作品接连斩获国家级大奖。

而这样一所算得上有实力、有内涵、有品位的民办高中,显然与那些用“诱饵”骗招生源的“伪劣学校”不可同日而语。既然如此,相关部门对其发放高额奖学金的举止,即便其超高的数额有不当之处,也当满腔热忱助其改进并完善,而不宜横加干涉。如此,才有利于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齐头并进,从而赋予教育事业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人间小道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