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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自闭症少年登机并非最佳选项_徐甫祥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人间小道法律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18
摘要:昨天下午,许昌的崔先生带着 13 岁的儿子,到新郑国际机场乘机前往珠海,临登机时,被工作人员以儿子“行为怪异”为由,拒绝他们登机。对此,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称,为了航班及其乘客安全着想,才拒绝其正常登机。( 11 月 16 日《大河

               

拒绝自闭症少年登机并非最佳选项_徐甫祥

昨天下午,许昌的崔先生带着13岁的儿子,到新郑国际机场乘机前往珠海,临登机时,被工作人员以儿子“行为怪异”为由,拒绝他们登机。对此,扬子江快运航空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称,为了航班及其乘客安全着想,才拒绝其正常登机。(1116日《大河报》)

如果单从航班安全的角度看问题,工作人员此举确属依法履职:按相关规定,承运人认为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或者可能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或者可能对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员的生命或者财产造成危险或者危害,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

而一个自闭症少年,在机场“来回不停走动”、且“高声喊叫”,其怪异行为即便不致危害航班安全,最起码会“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故而,在崔先生不能出具相关医院“适宜登机”证明的前提下,为安全计,拒绝其患有自闭症的儿子登机,只能说是事不得已。

何况,相关航空公司整个处置过程并不失温情。一则在察觉崔先生儿子“行为怪异”后,并未当即定论,而是先让其“暂时等待”,直至临近登机也“并未平复”,这才亮出“红灯”;二则其后承诺返还崔先生的机票费用及支付郑州往返许昌的大巴车费,也算颇为人性化。

然而,对这类“行为怪异”的自闭症少年,拒绝其登机并非唯一选项,更不是最佳选项。就以规则而言,“有权拒绝”并不等同于必须拒绝,充其量是选项之一。而按照医学常识,各项功能停留在23岁左右的自闭症少年,不可能对航班安全构成危害,又何须将之“拒之机外”呢?

诚然,自闭症少年的怪异行为有可能对其他旅客造成困扰,这或许才是工作人员拒绝其登机的主要因素。但通过安抚自闭症少年,并向旅客讲明情况,求得理解,问题其实并不难解决。相信众多为人父为人母的旅客,能对此感同身受,进而对自闭症少年宽厚以待。事实上,除开此次,崔先生携儿每年均乘机往返家乡至经商城市,从未受阻,就是例证。

更主要的一点是,一个有着社会责任感的航空公司,除了为公众提供安全正点的航班,还应不忘担当。自闭症少年的“自闭”,本就是一种社交障碍,而矫正、改善其状况,也离不开社会的互动。倘若社会处处不接纳他们,其结果只能让他们愈加“封闭”。就如这次乘机被阻,让崔先生孩子“十分畏惧”,无疑不利于他的康复治疗。

故而,对待自闭症少年,简单拒绝其登机,固然既不违规且省事,但却少了爱心失了担当,因而并非最佳选项。而更适宜的选项是:以微笑及关爱尽力帮助孩子平复情绪,且登机后悉心照看,此为富有人情味的上策;登机前无法平复,不妨从长计议,如安排食宿,改签机票,此为退而求其次的中策。至于下策,则是前述的一拒了之,显然这样的选项还是不要为好。

据相关资料,近些年自闭症患者激增,平均每110个孩子中就有1个表现出自闭症症状。自闭症属慢性病程,预后较差,约2/3患儿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需要终生照顾和养护。而有计划的医疗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矫治教育、则有助于改善预后。唯愿崔先生及自闭症儿子被拒登机的遭遇,能唤起相关航空公司的反思:自闭症少年的未来是否有梦,或许就在您们的一念之间。

责任编辑:人间小道法律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