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去世早,与他的脾气大也有一定关系。据说,英国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表明,到一定年龄,人每发一次脾气,肺功能就受一次损害。所以,他猛抽烟的习惯,再加上坏脾气,对他的身体状况的不利影响可以说是雪上加霜。记得不知是何先生还是马克昌先生说过,当年他们两人“右派”刚平反,学校领导召开教授座谈会,也请他们两人参加。其时,党办工作人员给与会者上茶,上到他们两位跟前时不知为何不上了,让他们两没茶喝。何先生认定那女性工作人员是故意歧视他们两个“右派”,火大得很,要发作。马先生看惯了事态炎凉、心态平静,在下面悄悄拉他的衣服制止他,让他忍着点,还说人们对“右派”的偏见一时消除不了要理解云云。后来结局如何我忘了。前些日子我在上海拜见马先生时本来约好他回武汉后我打电话给他谈我写何先生纪念文章的事,本意是想了解此事的细节,可后来我到香港打电话不便,只好凭原始记忆说说此事。我想这件事可能是何先生脾气躁、火气大于常人的典型表现。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何先生火气的确比一般人大一些。 何先生走得早了些。如果他能健在,在过去10年中,即使因身体原因自己不能亲自做什么事,他至少在指导、协调、团结宪法学教学,研究力量方面,还是能发挥很大的作用的。何先生的过早离去确实是中国宪法学界的一大损失。 毕竟,故去的人不能再复生。愿何先生的在天之灵安息。 (2006年11月11日正午完稿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
-------------------------------------------------------------- [1]记得他在世时多次说过,抗战胜利后他投考的是浙江大学化学系,结果浙大没有录取他,他才不得已去了北大法律系,后来又到人大法律系做研究生,最后走上了做宪法学教学和研究的路。在他看来,如果不学法学、尤其宪法学,他1957年就不会被打成“右派”、弄得妻离子散。 [2]此文是我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讲课期间撰写,手头没有必要参考资料,基本都是凭记忆写成,数字、日期等可能有少许不确切的地方,尚乞读者见谅。 [3]吴家麟教授是本专业外校兼职,李龙教授是法理挂靠,刘德厚教授是本校外专业兼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