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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先师何华辉先生_童之伟(6)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童之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02
摘要:前几年,曾经有一位上过我两门课的硕士生,在其发表的两篇文章中,分别“引用”了我两篇文章的 1/2 和 1/3 ,而完全没有说明出处。我把他找来,对他说,你必须在杂志上公共道歉,否则我马上起诉你,而且要向你将要

  前几年,曾经有一位上过我两门课的硕士生,在其发表的两篇文章中,分别“引用”了我两篇文章的1/21/3,而完全没有说明出处。我把他找来,对他说,你必须在杂志上公共道歉,否则我马上起诉你,而且要向你将要去的工作单位通报你的情况。在强大压力和他的导师的支持下,那个学生被迫在某杂志上登了道歉启事。他临毕业离校的时候来见我,感谢我促使他悬崖勒马。我相信他是真诚的,对他说了一番话,大意是:这件事我是狠了点,但只有如此,你才能改,否则你肯定不会改,还会有下一次;解决这类问题我并不迷信司法途径,因为学者看重的是问题的道德方面,在道德意义上说,一个头脑就是一个法庭,确认证据效力的原则是自由心证;你这么年轻,做学生时出点问题,改了就好了,以后前途远大得很。10年过去了,我没听说过他再犯同样性质的错误。

  现在的学风这么差,即使严密监督,我都不敢保证学生不会出问题。如果我们自己不特别注意这类问题或对学生稍微马虎一点,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

  实话实说,我不想做圣人,我对学生也有放得松的时候,但在防抄袭这个问题上,却从来没有马虎过,今后也不会。

  九、不嚼别人“现馒头”

  何先生特别强调创新,很看重创新。我不止一次听何先生以此为尺度评价法学作品、评价有关学者的研究能力。他最看不起的是“只能嚼点现馒头”的人,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则是“不嚼别人现馒头”。在武汉本地方言中,“现馒头”、“现饭”是指头一天或上一餐没吃完、剩下来的饭或馒头,何先生之所谓“嚼现馒头”是指重复或变相重复别人已经讲过的观点或报纸上的流行话语的意思。

  在“不嚼别人现馒头”方面,何先生对我给予过比较多的肯定,并多次对我谈到过这方面的话题。他说,做研究不能老是变着花样重复一些官话套话,或无的放矢地论证一些别人早已证明过、或根本不需要我们论证的观点;应努力提出和证明一些新观点,说些新话。我在某本书的后记中追忆过我何先生对我讲的一番话,那时离他辞世好像只有一两个月时间了。记得那时他躺在当时武大医院的病床上,精神尚好。我告诉他,《法学研究》搞了个复刊百期优秀论文奖,我的一篇文章评上了。他听了显得比较高兴,说我是能够搞点新东西出来的。他评论说,我能有些新想法,得益于原来的学科,如果一直在法学圈里做,思想容易被老的一套说法套住,跳不出来。他又告诫说,你原来不是学法学出身的,要注意弥补法律知识的不足。十余年来,我一直牢记着何先生的这些话,并努力照着他说的在做。

  在学术问题上,有新想法就努力证明之,证明了就说出来,没有新想法就不说话。这是我继承何先生“不嚼别人现馒头”的精神发展出来的一项为学准则。我也按这个准则要求我的学生们。按这个准则,每当面对一个别人提出或自己选定的学术问题,学生们需要考虑:从实际法律生活的观点看或从理论上看,这是不是中国社会、中国学术界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有没有优先性?如果不是或没有,请不要在它上面浪费时间。如果确实是一个需要我们解决的问题,那么请调查,这个问题在实践上上或理论上解决到了什么程度?如果别人解决得很好了,自己不可能或暂时没有条件比别人解决得更好,那么,这个问题你就不要研究了。如果调查的结论是,这个问题还没人研究(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有)或只有很少人研究过,那么请证明真的没人研究或只有很少人研究过、还没有或只有很少研究成果,并证明你自己有能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能够初步证明这一点,那么很好,你就做这个选题!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这个问题有很多人做过了,成果很多,但是还做得不够好,自己能比所有其他人都做得好一些,那么这样更好,你就做这个选题!如此等等。对于硕士生,形式上能按这个要求做就可以了,对于博士生,应该有一点实质性的创新内容。当然,做到这些是比较困难的,但是不是真能做得到是一回事,是不是按有关标准拉开架势努力做过尝试是另一回事。我以为,为学生们将来的发展计,一定要通过写毕业论文或写其他文章,让他们有机会尝试这样做研究的滋味,至少让他们做到“没吃过猪肉看见过猪走路”。这仅仅是我个人领会何先生创新要求的一孔之见,说出来供前辈和各位先进批评。

  十、待人的言和行

  先说何先生关于对待老师的言行。记得当年入学考试考宪法,笔试之后是口试。口试时,我对何先生在某个问题上的观点提出了不同看法,表示不太认同。何先生当时没有说什么,但据说他事后表示有点不认同,说这个学生还没进门就对导师提出了批评,不怎么好;先学一段时间搞得更清楚些再表达不同意见嘛!后来我觉得此言道理,于是它就变成了我对自己学生的要求。我现在上课时常说,你们先把我那套说法及其关系弄清楚,然后再批评和反驳,不要急。

  还有一件小事也不妨说一说。有次我写文章探讨某个问题,为证明那个问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我列举了几个学者的看法,认为不够好,其中包括许崇德教授的观点。对此,何先生很不以为然,显然有点生气地嘀咕了不止一两次。我忍不住争辩说,不能说老师的东西都不能动啊,那样宪法学怎么进步!何先生正色答道:我不是说老师的东西都不能动,只是说动要慎重,理由要充分,不能随便动;你否定了许老师,但你自己搞出来的那个说法我看就不如许老师的好!研究要往前走,不能往后退。于是,我只好说,我再花时间想想。

  何先生本人对老师辈是很尊重的。他曾对我说,自己到某位前辈那里,从来是不大模大样地坐在客厅沙发里的,总是拿个凳子坐在较偏僻的地方;对于觉得老师对他不公正或冤枉了他的地方,也只会在适当的时候表示感到有点委屈,很小心地说明原委。从他对待他的前辈韩先生的态度看,我相信他真的是这样。1957年反“右”时,何先生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有关领导直接对何先生说,只要你检举韩先生,就没有你的事。但何先生答道,韩先生实在是没有可供他检举的事情,他不能瞎说。这是上边决意要把何先生打成右派的原因之一。这些事武大老一辈人中不少人知道。我还注意到,何先生对于北边当时健在的个别前辈态度上有些保留。我后来听别人说,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那位前辈曾经在历史上的某个严峻时刻,一念之差把自己的老师“推出来”过。

责任编辑:童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