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昕:强制执行立法,目前《民事诉讼法》要进入修改法律的计划,强制执行法是否单独去做,目前没有明确定论。强制执行研究比较多的是中国政法大学。这样的立法,我个人觉得不是特别重要,法律制定出来之后,怎么执行,我关注得更多一些,中国法律很多制定得很漂亮,但最后执行得不是很好,而且我个人觉得,学者参与立法效果很不明显,所以不如在规则出来之后,提出批评和意见可能会好一些,谢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如果有提问可私下提。今天的交流非常充分,我希望这样的讲座能使听者受益也使讲者受到启发。非常感谢大家在这个夜晚光临燕山大讲堂。 作为一个法律人,强调法律的尊严,在理想状态下,司法的效能应该是权威的,说一不二的,不容置疑的,这是我们大家都期待看到的局面,谢谢徐老师!谢谢各位! 附:【全国部分律师关于山东寿光法院两名法官在曹县履行公务被殴打的声明】 中国律师作为崇尚法治理念、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群体,无法对每一个热点事件给予关注,但我们认为,对于寿光法官在曹县被殴打一事我们有必要发出严正声明,以此表达我们的关切。 众所周知,法治社会的实现需要一个重要的群体,那就是法官群体,法官以其独立、良知、理性判断是非,从而抑恶扬善,保护公平正义。在一个连法官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的社会里,法治只是一个笑话,更遑论司法独立。故此,全国部分律师发表如下声明: 一、在任何一个国家,法官在执行职务时被殴打都属于非常严重的法律事件,鉴于此事有关个体尊严,也关乎法律权威,我们对此事件表示严重关切。 二、我们对殴打法官的行为给与强烈谴责,并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我们要求公布事实真相并解答公众的合理质疑。这些真相和质疑包括:山东金砖置业如何及时知晓寿光法院执行查封的情况、围殴的人员与金砖置业公司的关系、公布出警警察的执法记录、曹县政协主席韩某某以及公安局长姚某某、派出所所长在本次事件中的地位与作用、所谓曹县“指挥部”的功能以及该“指挥部”与本案的关系等。 三、鉴于本次事件影响重大,我们建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监督、侦查监督。同时,鉴于曹县方面是当事一方,我们建议调查和侦查均应指定异地管辖。 四、我们认为,殴打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妨害公务、故意伤害,警方保护不力的行为则涉嫌玩忽职守,上述两种情形情节严重的,均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五、律师群体将持续关注此事件,如有必要经当事人委托,律师们将为被殴打的法官个体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这些帮助包括代理民事诉讼、刑事控告、实名举报等。 中国律师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权,将与所有人一道为实现一个民主、自由、法治、平等和公正的中国而共同努力。 联署律师: 卢思位 四川律师 王全平 广州律师 胡贵云 北京律师 王清鹏 河北律师 王学明 山东律师 吴绍平 上海律师 赵和绪 山东律师 孟 猛 河南律师 张庭源 重庆律师 郭雄伟 湖南律师 张锦宏 河南律师 李威达 河北律师 陈金华 湖南律师 刘荣生 山东律师 毛晓敏 云南律师 于 全 四川律师 占 俊 上海律师 陈家鸿 广西律师 李如玉 江苏法律人 郭莲辉 江西律师 范金霞 江苏律师 雷志锋 湖南律师 郝瑞堂 山东律师 王明军 山东律师 龚 俊 湖南律师 王国芳 广东律师 李明富 贵州律师 张剑弼 云南律师 吴金明 江西律师 周立新 北京律师 陈 可 福建律师 杨 阳 湖南律师 张爱军 北京律师 黄汉中 北京律师 赵 庆 北京律师 范卫权 江西律师 甘定中 广东律师 武淑平 山西律师 王开春 贵州律师 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 张立新 上海律师 连大有 北京律师 卢京美 湖南律师 吴国阜 福建律师 陈建国 贵州律师 杨雪枫 新疆律师 吾益平 福建律师 欧阳文 湖南律师 夏茂举 山东律师 徐建民 北京律师 050 刘 辉 湖南律师 赵润琪 湖南律师 程为善 江苏律师 伍 帅 湖南律师 王慧云 湖南律师 宋 军 湖南律师 王宗跃 贵州律师 何 伟 重庆律师 朱应明 江苏律师 龙波旭 湖南律师 李 霞 山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