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名博

旗下栏目: 律师名博

“于欢案”一审判决书_甘棠书生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刑者有疆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27
摘要: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2016 )鲁 15 刑初 33 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男, 1956 年 1 月 17 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住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 138 号,系被害人杜志浩之父。 附带民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16)鲁15刑初33

   公诉机关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男,1956117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住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138号,系被害人杜志浩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许喜灵,女,1964610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住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138号,系被害人杜志浩之母。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宜琳,女,201044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学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号楼3单元901室。系被害人杜志浩之长女。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宜颖,女,201044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学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号楼3单元901室。系被害人杜志浩之次女。

   附带民事原告人杜宜雯,女,2012428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号楼3单元901室。系被害人杜志浩之三女。

   附带民事原告人杜宜政,男,2012428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号楼3单元901室。系被害人杜志浩之子。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杜宜琳、杜宜颖、杜宜雯、杜宜政的法定代理人李新新,女,1989313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斜店乡南史村,住山东省冠县世纪中华苑1号楼3单元901室。系被害人杜志浩之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暨杜宜琳、杜宜颖、杜宜雯、杜宜政之母。

   上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修东磊,山东智祥(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严建军,男,汉族,199032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高中文化,住山东省冠县振兴东路221号,现羁押于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

   诉讼代理人吴兰刚,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程学贺,男,汉族,农民,19931115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汉族,初中文化,住山东省冠县东古城镇尹固村136号,现羁押于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

   诉讼代理人陈海涛,女,汉族,197123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系程学贺之母。

   被害人郭彦刚的诉讼代理人杜明君,山东正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责任编辑:刑者有疆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