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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止而后安,知安而后定--办案侧记_蔡思源(3)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蔡思源律师的博客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1-30
摘要:我内心有些不情愿。来自外在的压力加上裁判者已经把话点到了这一步,应当适可而止。可案卷上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凝聚了自己多少个日夜苦思冥想的精华,没有经过检验就要放弃么?但是放手一搏的结果又当如何?案件

我内心有些不情愿。来自外在的压力加上裁判者已经把话点到了这一步,应当适可而止。可案卷上存在的诸多违法问题,凝聚了自己多少个日夜苦思冥想的精华,没有经过检验就要放弃么?但是放手一搏的结果又当如何?案件最终能进入实体审查么?如果基层法院以程序性问题驳回诉求,上诉后直接改判的几率又有多少呢?维权时长又要增加多少?到中院后双方依然达不成和解,又当何去何从?

当前调解的主要争议是第三人同意老赵现居住的成套住宅和一层三间门面房中的一间可以归老赵生前占有、使用(不得处分权属),但如非老赵个人使用,应分给女儿小赵门面房出租收益的三分之一。老赵却希望与女儿再无瓜葛,即便出租也全归自己所有。

到底是继续诉讼还是就此和解,我把这个选择题抛给了老赵。最后一次联系,我在微信中对老赵说:“退一步海阔天空,看你自己的意思………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点支烟,做个冷思考。

最终,老赵和第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老赵现居住的成套住宅和一层三间门面房中的一间可以归老赵生前占有、使用(不得处分权属),但如非老赵个人使用,门面房出租收益的三分之一归女儿小赵。案件介绍人称,老赵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觉得即便不打官司他也有上面的房子住。而如今自己只换来了下面一间门面房的部分权利,整个案件空为小赵做了嫁衣,但女儿却不知感激。我觉得自己对整个案件倾注了全部心血,问心无愧!可是总有一种淡淡的遗憾感觉挥之不去。如果我能顶住压力,继续办下去是否能有更好一点的结果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先后找到了几位心中最为尊崇的师长求教。其中一位我非常尊敬的行政庭长说,有些事情协调就是最好的结果,法律规定不是万能的,所以国内外法律制度外都留有和解制度。不需要再纠结了。一位法制部门的法学博士老兄说,对于攻其十指和断其一指的打法在不同环境中应当分别适用。因此,你前期对规划、房屋登记、建筑施工等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的“广泛撒网”并没有错,协调已是最好的结果。我的导师说,你有没有看过《礼记》的《中庸》?有句话叫“知止而后安,知安而后定。”撇开其他不说,仅老赵和第三人的家庭关系来看,这已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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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止而后安,知安而后定。

责任编辑:蔡思源律师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