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司法制度

旗下栏目: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经济法 诉讼法 司法制度 国际法

保护商业秘密要捉内鬼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潘铎印 发布时间:2017-05-16
摘要:保护商业秘密要捉内鬼
  每一名社会企业员工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遵守职业道德,讲究社会诚信,恪守义务规定,为营造公平、公正和有序的商业竞争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历经三个多月的侦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将涉嫌泄露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机密的贾某抓捕归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人民币。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现实中,商业泄密案件频发,其原因在于市场经营活动活跃,不正当竞争行为随之增大;市场竞争加剧,一些企业与个人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冒险违法;法律惩处存在漏洞,侵害商业机密案件难以得到惩治等等。也基于企业保护商业机密的法律意识不强,企业职工法律观念淡薄,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失守。

  依法打击泄露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侵犯商业秘密,它不仅损害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而且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有助于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也有助于树立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理念。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给权利人带来重大损失已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应根据权利人的控告,立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让市场竞争更加有序、健康。

  保护商业秘密,政府、企业、公民应共同承担责任。要加强国家顶层设计,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职工保守企业商业秘密法等专门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应负的保密义务,相应的针对目前某些技术人员“跳槽”、“辞职”以及“猎头”公司的挖取人才侵犯商业秘密问题,国家应制定人才流动管理条例来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应加强宣传,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建章立制、健全措施增强企业保护秘密意识,并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培训,增强员工诚信意识,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使员工对企业泄密既不愿也不敢。

责任编辑: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