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中国大地上的民事实践,呈现当代中国的民法原理,传承中华法系优秀的文化传统,塑造面向未来的民法体系,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思路 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审议,争取于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正在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吸引着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随着编纂时间表的公布,一个崭新的民法典时代正在朝我们走来。 从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到呼之欲出的民法总则,一字之差,中国走过了30多年。法律界有则流传甚久的笑谈:刚有民法通则的时候,很多人不清楚“法人”为何物,乃至有人问,法人是什么人?有没有生命权和肖像权?今天,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被写入民法总则草案,迅速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这个细节,从一个侧面见证了30多年来,中国社会从闭塞到开放,社会组织从单一到多元,民事权利从笼统到细致,法治意识从淡薄到高涨的过程。可以说,30多年的民事立法,在法律条文变迁的字里行间,刻写下了中国从改革开放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沧桑巨变。 当年的民法通则,被人们称为改革开放的推进器,以民法总则开启的中国民法典编纂,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加速器。当初“宜粗不宜细”的民法通则,也迫切需要被更加细密准确的法律所取代。当务之急,就是让民事立法跟上时代的变化。有学者说,200多年前的《法国民法典》是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00多年前的《德国民法典》是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民法总则开启的中国民法典编纂,又该怎样成为21世纪民法典的代表作?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在民事领域积累的大量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应该如何被立法所表达?这些问题,都是这次法律制定过程中的重要着眼点。 总结中国大地上的民事实践,呈现当代中国的民法原理,传承中华法系优秀的文化传统,塑造面向未来的民法体系,是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思路。法学家认为,法律是一个民族“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中国民法生长的力量来自何处?就来自于我们民族的历史,以及3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共同信念。而在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生事物,构成了推动21世纪中国民法变迁最为强大的力量。当有些人还觉得“人没了,QQ号怎么办”“游戏装备被盗了警察会管吗”之类的问题很可笑时,敏锐的法学家已经从中感受到了互联网时代给立法带来的挑战。此次提交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回应了新的实践需求,比如网络虚拟财产权保护、监护制度建设、非法人组织发展等,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这句广为引用的法谚,一方面说明民法对公民“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方面呵护,另一方面也提示,民事权利的保护、民法的繁荣,事关国家治理。这也正是此次民法典编纂在国家治理层面的重要意义。如果说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只是让民法成为一个“部门法”,那么未来的民法典,将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工具、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这一次立法提出了“讲法理、讲体系”的要求,也说明立法者对于法律科学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民法典的编纂,以及其他法律制度与民法典的配套,将共同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 制订一部中国民法典,曾是几代民法学者的梦想。回望中外历史,很多国家的民法典,都是在民族复兴、社会转型、国家崛起的关键时期制定出来的。今天,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时机。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也有信心制定一部立足中国实际、直面中国问题、展现中国特色、具有中国气派的民法典。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将作为重要的文明载体,融入我们的民族性格,塑造我们的精神特质和文化特征,并成为中华文明达到新高度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