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08年12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诺钛精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90万元。2008年12月24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人民币9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8年12月25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90.27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90万元用于归还,0.27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0)2009年3月余某为了张剑敏代理的苏州万宝仓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30万元用于验资。2009年3月10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金门路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3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9年3月13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30.18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30万元用于归还,0.18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1)2009年4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英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150万元。2009年4月7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银行苏州桐泾路支行从其中国银行账户44×××39内将单位公款150万元提现开列本票,收款人为余某。2009年4月8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30.4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30万元用于归还,0.4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2009年4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工业园区厚德保洁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30万元。2009年4月9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金门路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人民币3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9年4月10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50.16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0.16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2)2009年4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工业园区半坡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110万元。2009年4月14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11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9年4月15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00.22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00万元用于归还,0.22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2009年4月17日余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王月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11×××18内将10.03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0万元用于归还,0.03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3)2009年4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东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苏州诺利威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人民币15万元用于验资。2009年4月21日被告人谢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虎丘分理处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1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9年4月22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5.04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5万元用于归还,0.04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4)2009年4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思必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149万元。2009年4月23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虎丘分理处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149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9年4月24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持苏州思必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列的转账支票将150万元转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49.3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49万元用于归还,0.3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5)2009年5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远腾建材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50万元用于验资。2009年5月5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5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9年5月6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50.1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0.1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26)2009年5月余某为了张剑敏代理的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150万元用于验资。2009年5月15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虎丘分理处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15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由于之后余某为了代理苏州亚都货运有限公司企业注册验资,向被告人谢某借款50万元,故2009年5月18日余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只将100.4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归还,其中0.45万元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2009年5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天宇网架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的验资,再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150万元。2009年5月20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供电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15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9年5月21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200.5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200万元用于归还,0.5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