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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挪用公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1-22
摘要:(8)2008年8月张剑敏为了代理苏州昂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向余某借款,余某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人民币25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8月21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

(8)2008年8月张剑敏为了代理苏州昂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向余某借款,余某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人民币25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8月21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250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8年8月22日余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250.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250万元用于归还,0.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9)2008年9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友嘉纺织品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50万元。2008年9月9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50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9月12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50.1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0.1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0)2008年9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坚创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注册的验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50万元。2008年9月16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50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8年9月18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50.1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0.1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1)2008年9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科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户资格,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50万元用于企业资信证明。2008年9月18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50万元通过转账方式转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9月19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50.0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0.05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2)2008年10月余某为了代理苏州市铁王五金机电有限公司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户资格,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40万元用于企业资信证明。2008年10月9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4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当日余某为企业验资后,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40.04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40万元用于归还,0.04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3)2008年10月张剑敏为了顾雪妹代理苏州进取时装有限公司企业注册资本到位向余某借款,余某则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20万元。2008年10月9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供电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人民币2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10月15日和10月23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阊门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0万元和10.03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20万元用于归还,0.03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4)2008年10月余某为了张伟明代理苏州迈得克液压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4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10月13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将单位公款4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10月23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供电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分别将10.05万元和30.09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84内,其中40万元用于归还,0.14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5)2008年11月余某为了郁某乙代理苏州伺巴格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19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11月5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人民币19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11月10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吴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90.57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90万元用于归还,0.57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6)2008年11月郁某乙为了许雪峰代理苏州丰亨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余某借款,余某则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5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11月12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木渎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5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11月18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甪直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50.16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50万元用于归还,0.16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7)2008年11月余某为了郁某乙代理的苏州顺风港餐饮有限公司企业变更增资,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265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12月1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265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12月3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266.06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265万元用于归还,1.06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18)2008年12月余某为了张剑敏代理的苏州海润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3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12月4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3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账户62×××94内。2008年12月余某为了张伟明代理的苏州华鹏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又再向被告人谢某个人借款人民币70万元用于验资。2008年12月8日被告人谢某擅自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留园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将单位公款70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余某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2008年12月9日余某为企业完成验资后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供电支行从其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94内将100.39万元通过汇款方式汇至被告人谢某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62×××49内,其中100万元用于归还,0.39万元作为资金借用费,被被告人谢某个人非法占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