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日前出版。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修订工作在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主要有四个变化: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考点;对民法科目相关章节内容及考点进行了调整完善,确保与《民法总则》规定一致;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等科目的考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2017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了相应增删;在考试说明中明确,在数个试点考场采取部分试卷计算机答题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