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9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1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查,黄兴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安排出访随行人员,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黄兴国简历 黄兴国,男,汉族,1954年10月生,浙江象山人,1973年9月入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72.11-1973.11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1973.11-1976.11共青团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76.11-1982.12浙江省象山县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其间:1980.11-1982.10浙江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专业学习) 1982.12-1984.01浙江省象山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4.01-1985.09浙江省象山县委副书记 1985.09-1989.07浙江省象山县委书记 1989.07-1990.09浙江省台州地委副书记 1990.09-1994.09浙江省台州地委书记 1994.09-1996.08浙江省台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6.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6.08-1998.01浙江省政府秘书长 1998.01-1998.11浙江省副省长(1995.09-1998.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1998.11-2003.11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03.11-2007.06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01.09-2004.08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7.06-2007.12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7.12-2008.01天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01-2014.12天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4.12-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 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6年9月1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1月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严重违纪被“双开”。 【相关报道】 中纪委专题片:纪委“内鬼”屡次向黄兴国通风报信 1月4日晚,中央纪委反腐宣传片《打铁还需自身硬》播出中篇《严防灯下黑》。执纪审查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权力,然而,极少数纪检干部却滥用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多次向黄兴国通风报信,透露举报内容。 袁卫华是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曾经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央纪委机关工作,曾经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也曾经立功受奖。 袁卫华众多违纪行为中最为突出、最为恶劣的问题,是故意泄露案情。2004年,他主动向某副部级干部泄露举报内容。“是举报信,知道有这个事儿,我就先口头给他讲的。他说你能不能给我看一眼,我说行啊,我说哪天回去了我给你拿过来。我想和他处好关系,然后通过交往以后我希望通过找他要点工程。” 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2014年到2015年,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任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的黄兴国就主动地多次与袁卫华接触,打探武长顺案件、杨栋梁案件的相关信息,同时也套取、打探关于黄兴国本人一些问题线索。袁卫华都一一奉告。为此黄兴国多次请袁卫华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 袁卫华表示:“我的求学之路是很顺的,始终是第一、第一、第一、第一,一直到北大。因为我当时对自己仕途的发展是一种比较快速的规划,希望能够尽快地进入处级这个岗位。但是这个目标情况之下,如果顺便能生活更好,那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