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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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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涛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罚类行政二审判决书(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7
摘要:(三)没有进一步核实处罚显失公正的证据。被上诉人认定上诉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地点——滨海立交桥属于重要的交通枢纽,车流量非常大,且由于其特殊设计,如果错过该车道,开往龙昆北路的车辆将不得不绕行数公里

(三)没有进一步核实处罚显失公正的证据。被上诉人认定上诉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地点——滨海立交桥属于重要的交通枢纽,车流量非常大,且由于其特殊设计,如果错过该车道,开往龙昆北路的车辆将不得不绕行数公里,导致许多车辆不得不越线占道,被上诉人为保障交通通畅,将该路段车道的虚线变更为实线进行规范管理,这导致许多人违规被罚。目前,被上诉人又将该路段车道的实线变更为虚线,显然,当时该项管理不太合理。上诉人在违反该项不太合理的管理规范时没有严重的情节,被上诉人在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却按照处罚的上限进行处罚,显失公正。在一审庭审中,法院询问被上诉人是否存在将该实线变更为虚线的情况,被上诉人表示不清楚,原审法院也没有进一步了解该情况。原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举证是否将该实线变更为虚线的情况下,便予以维持,认定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显然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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