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因犯罪被判刑,出狱后仍不知悔改,白天窜至古庙内公然抢劫功德钱。8月28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男子徐某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7年6月1日下午1时许,男子徐某窜至金溪县某古庙内,见庙内只有清洁工李某在看电视,便直接窜到庙内厨房,拿出柴刀把庙内神仙堂的功德箱上的三把锁撬下,李某见状言语劝阻犯罪嫌疑人不要撬,徐某瞪了李某一眼,李某便不敢再劝阻,之后,被告人徐某将功德箱内的1800余元现金抢走,所得赃款被全部挥霍用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的方法,强行抢走功德箱内1800多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2012年4月17日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金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2014年6月24日刑满释放。在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