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共享单车火遍大街小巷,已成为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然而,面对“网红单车”的诱惑,有人动起了歪脑筋,将黑手伸向停放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欲“带”回家非法占有。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共享单车盗窃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陶某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陶某在日常上下班过程中发现一辆共享单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265元)长时间停放于天工路附近无人骑走,遂意图将该单车占为己有。2016年12月25日中午,陶某骑三轮车至上述地点,将该共享单车装车后运其暂住地,并使用电锯锯断车锁,以方便自己使用。 12月28日,陶某由公安机关在其暂住地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都是因为我一时贪心!看到这辆单车在路上放了半个多月了,就想偷回家自己用!当时存在侥幸心理,现在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陶某后悔莫及。 近日,金山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陶某提起公诉。最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陶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