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开庭审理了河南省委组织部原巡视员郝天宇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在房地产开发、人事调整等过程中先后受贿1535万余元。 根据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郝天宇利用担任河南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副厅级组织员、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贷款、人事调整、减免税款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现金、房产和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郝天宇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郝天宇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郝天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郝天宇曾任河南省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干部调配处处长,2014年起担任河南省委组织部巡视员。2015年3月,经河南省委批准,郝天宇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