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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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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13
摘要:(3)被告人李华龙供述:北京华谊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4月7日,最初法定代表人赵霞是我的前妻,2011年11月7日法定代表人由赵霞变更为张跃军,即我的母亲,2011年12月又由张跃军变更为张玉兰,但该公

(3)被告人李华龙供述:北京华谊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4月7日,最初法定代表人赵霞是我的前妻,2011年11月7日法定代表人由赵霞变更为张跃军,即我的母亲,2011年12月又由张跃军变更为张玉兰,但该公司主要是我在实际经营,上述法定代表人都没有参与该公司经营,也不知道公司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为澳门人丘平利在珠海、澳门的项目募集资金。公司主要人员有我和王某兵、赵某建。

我公司和平顶山市民兴睿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该公司的陈红娜、唐向兵给我公司募集过资金。2011年3月左右,我通过江苏的陈某勇认识了平顶山市民兴睿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陈红娜,向她说了给澳门丘平利募集资金的事,她比较感兴趣。经过商谈,我们约定由陈红娜她们负责从当地组织资金,然后转给我,我再转给丘平利,由丘平利负责运作资金,然后付给我们高额回报,我们将利息再返还给陈红娜,由她们按约定再具体给客户返还利息,我们按约定留月息3%左右的提成。从2011年4月陈红娜开始给我账户上打款,她每打一次款,我对准陈红娜签一份合同;后来因为陈红娜给我们打款涉及的人员众多,而且她给每个客户的分红以及说法都不同,根据她的要求我们公司对准陈红娜专门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接收她的款项并分发利息;从设立工作小组开始,我们开始以北京华谊融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合同、协议或者借条。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2011年12月底,我和陈红娜、丘平利他们签订三方协议之后,我就没有再接收过陈红娜的钱,截止签订三方协议时我总共接收陈红娜的本金1697万元,三方协议附的有客户姓名、金额、入款时间等信息清单。签订三方协议后,陈红娜就不再与我发生业务上的接触,直到2012年6月份她找不到丘平利,陈红娜才又联系我,让我帮忙找丘平利,我才知道她从2011年12月开始又直接给丘平利吸收资金达数千万元。陈红娜给我打的1679万元我知道一部分钱是陈红娜本人的,剩余部分钱是陈红娜负责找来的,具体的资金来源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这些钱中涉及很多人,不仅仅是陈红娜自己的,因为我们公司对准很多客户签订的有合同或者协议或者是借条。这1697万元我一直给陈红娜付着利息,直到2011年12月底,是按本金的月息7%-12%付的,据我粗略计算共付给陈红娜511万余元利息。因为根据陈红娜的要求,她给客户的利息不同,至于实际给了多少我不清楚,按签订的合同上是按月息2%-6%给客户付利息。我当初告诉陈红娜她们:募集的资金就是给澳门人丘平利的公司募集的,资金主要是用于丘平利公司的项目运作,包括房地产、进出口贸易、澳门赌厅的经营,其中赌厅的经营包括洗码、赌厅的转租经营、包厅、包台等,通过这些项目运作给大家高额回报,我没有给陈红娜她们提供过宣传资料。陈红娜都是通过银行转到我个人账户或是王某兵的个人账户上的。他们转给我的钱到帐后我直接转到邱平利的账户或是邱平利指定的账户了。我不清楚邱平利具体用到哪里了,邱平利只是说钱用于包厅洗码、房地产等他投资项目上,但实际钱的去向我不清楚。陈红娜转给我的钱给他们的有分红,是按募集资金的6-10%不等的比例给他们分红,资金的来源一部分是邱平利给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垫付的。

2008年我通过北京人马骏认识了澳门人丘平利,丘平利一直介绍他在珠海、澳门很多项目,希望我能帮他募集资金,可以获得丰厚回报。我和丘平利合作时,丘平利告诉我,我所募集的资金先转给他的澳门利奇投资管理服务公司,由利奇公司具体将资金分配到他在澳门、珠海的项目上进行运作,产生利润后在给我们付利息。还说为了我前期拓展业务,前面的资金我可以直接先扣10%作为公司的支出等费用,今后视我募集资金额度大小,承诺给我月息9%以上回报,上不封顶。我从2011年2月开始给丘平利转款,刚开始都转到丘平利和他爱人张宇的账户上,后来也转入丘平利指定的甘新鹏、罗锡杰、李璇玉账户上,另外还给过丘平利现金。截止签订三方协议时,丘平利承认我总共给他本金8847万元。2011年7月14日以前丘平利按约定支付利息共计750余万元,之后他就没有再支付利息,他的理由是他公司的资金被澳门大新银行冻结了,要求我在解除冻结之前以滚存的方式给客户支付利息,滚存即我将应支付给客户的利息从募集的款项中扣除,给客户付息,剩余款项转给丘平利,丘平利按原始本金与我结算并出具合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1年9月,我感觉不对找到丘平利,他让我放心,危机过去先解决我的问题。2011年11月11日我再次找丘平利要求说明项目运作情况以及资金实际用途,丘平利以很多理由推脱,只给我写了两张收款凭证总计9850万元,其中包括客户投资本金8135万元和我垫付给客户的利息、投资款1715万元。后经我要求2012年1月1日丘平利将国内主要投资方代表邀请到珠海,丘平利以投资澳门赌厅为由,骗我们三方签署了“赌厅股本合作协议”并将之前签署的两张凭证收走。这以后我就再也找不到丘平利,只是偶尔找到他的妻子张宇,张宇承诺2012年6月份分期分批返还本金和投资回报。2012年6月陈红娜他们让我帮忙找丘平利时,我才知道他们在签订三方协议后又募集资金直接给丘平利转款了。丘平利知道转给他资金的来源,因为他和马骏合作时就知道钱都是从社会上募集来的,和我合作后我也是从各地客户处募集的资金,而且这些客户后来又给他直接募集的有资金。最初我和丘平利约定我最少能获得月息9%以上的利息,然后我和各地的客户约定的利息是6%-12%,扣除公司运营费用外,我赚取中间的利息差。后来在实际运行中,丘平利会根据不同时间获得的资金数量来确定给我的利息,总之我是赚取的利息差额。丘平利总共是返给我750余万元利息,后来他都是让我利用滚存的方式付利息,资金链断了后我又将这些钱全部垫付了利息。

2014年13月3日当庭供述:我共吸收平顶山市民兴睿和公司多少资金记不得了,因为流水来回替换,但比1697万元要多,1697万元是三方结算时剩余未返还的金额。我给陈红娜共转款700多万元,这700多万元一部分是邱平利支付的利息,一部分是我垫付的利息。

2、证人证言:

(1)共同作案人张宇(现取保候审)证言:我和丘平利1995年至2007年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2007年我们分手,现在是普通朋友。我是2012年5月认识的陈红娜、唐向兵,但我不知道她们具体是哪家公司的,我只是见过他们几次,替丘平利接待过他们,我只知道他们和丘平利有经济往来。我从2012年5月至8月间帮助丘平利转过帐,就是将陈红娜等人转到丘平利账户的钱利用网银转到丘平利指定的地下钱庄的账户上,其中有罗锡杰等人开的账户,另外我知道陈红娜等人也直接往丘平利指定的地下钱庄账户上转过钱。我不清楚钱的来源,丘平利没有给我说过。2011年我通过丘平利认识的李华龙,我只知道李华龙和丘平利一起在澳门洗码。2011年7月至9月份我将李华龙转到丘平利账户上的钱,按照丘平利指定的账户转给地下钱庄的陈江明,另外李华龙还往我珠海农行账户上转过三次钱,我也按丘平利的要求转给了陈江明。我经手转到地下钱庄的钱丘平利都让我告诉地下钱庄的人将钱送到澳门新世纪赌场802房间,我知道802室是丘平利在新世纪赌场办公室,他在新世纪赌场经营洗码很多年了。陈红娜、李华龙等人认为我和丘平利是夫妻,但我们只是曾经的男女朋友,不是夫妻。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