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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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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自贞受贿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9
摘要:2、证人陈某某证言:2012年8月下旬我应该退休了,怕我的手续不能过关,就找到段自贞帮忙办理退休。段自贞说我的退休手续不全,让我到安阳市国资委开了一个单位名称变化隶属关系的证明,办理了退休手续。2012年10月

2、证人陈某某证言:2012年8月下旬我应该退休了,怕我的手续不能过关,就找到段自贞帮忙办理退休。段自贞说我的退休手续不全,让我到安阳市国资委开了一个单位名称变化隶属关系的证明,办理了退休手续。2012年10月份左右,我为了感谢段自贞给了他6000元现金。

(九)被告人段自贞为安阳锻压公司的张某办理退休提供帮助,2012年4月收受该公司工作人员丁某某送的购物券价值1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12年4月,安阳锻压公司副总经理丁某某因为办理公司职工张某退休的事让我帮忙,送给我1000元购物券。我给他指点让他们找相关的手续,后来就办了下来。

2、证人丁某某证言:2012年4月份,我帮助我厂财务处处长张某办退休手续,张某档案上出生年月和实际不符,社保局不给办退休。找安阳市社保局副局长段自贞帮忙,送给段自贞1000元代金券。到2012年年底,张某的退休手续办了下来。

(十)2012年6月,被告人段自贞为汤阴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马某乙在职务竞争时提供帮助,收受马某乙送的现金2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12年6月的时候,汤阴县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马某乙为了在职级调整中让我帮忙,送给我2000元现金。

2、证人马某乙证言:2012年6、7月份,我单位进行班子调整,我想竞争主任职位,就找段自贞帮忙,送给他2000元钱。后来县区的主任互调了一下,我们单位没有提拔主任。

(十一)2009年7月份左右,被告人段自贞为张某甲从安阳市劳动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贷款提供帮助,收受张某甲送的现金5000元,之后因张某甲资金紧张,退给了张某甲2000元。2012年8月份左右,为张某甲的妻子办理退休提供帮助,收受张某甲送的现金5000元。共计现金8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09年8月,我老乡张某甲让我帮忙从劳动局对下岗职工的小额担保贷款,送给我3000元现金。2012年8月,张某甲为他爱人办理退休手续送给我5000元现金。

2、证人张某甲证言:2009年7、8月,我送给安阳市社保局副局长段自贞5000元现金托请段自贞协调办理小额贷款,贷款后因为资金紧张,我找他他又退给我2000元。在2012年7、8月,我送给段自贞现金5000元,经他协调办理了我妻子宋爱荣的退休手续。

(十二)被告人段自贞在对安阳市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社保审计事项上提供帮助,2012年5月份两次收受该公司工作人员张某乙送的购物卡,共计价值4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我们社保局每年都要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对企业进行职工工资基数和社保金缴纳基数的审计。2012年5月,张某乙为避免麻烦让我别到她们公司审计了,给我2000元丹尼斯的购物券。又过了一段时间,张某乙又给我2000元丹尼斯购物卡。

2、证人刘某丁证言:我任安阳市北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安阳市社保局每年会到我们公司来检查,经常应付招待他们很费事。后来我了解到检查审计不是针对所有的企业,是抽查性质的。2012年上半年我安排公司负责人事劳资工作的张某乙给段自贞送了4000元的购物卡,让他们别每年都到我们公司来检查。

3、证人张某乙证言:2012年为了尽量不要社保局每年到我们公司来审计,董事长刘某丁安排我分两次送给社保局主管副局长段自贞4000元的购物卡。2013年、2014年社保局都没有到我们公司进行审计。

4、安阳市北方汽车运输公司2012年在帐上报销的4000元发票。

(十三)2012年12月份左右,被告人段自贞为王某乙办理有害工种退休提供帮助,收受王某乙送的现金10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12年12月,我家一个亲戚王某乙因为办理退休手续不完善,找我帮忙指点,完善了相关资料,她送给我10000元现金表示感谢。

2、证人王某乙证言:2012年,我该办理退休手续了,有些证明材料不够完善,通过亲戚找到社保局段自贞,他让我想办法找几个证明。年底退休手续办下来了,我给他1万元钱对他表示感谢。

(十四)被告人段自贞在对安阳鑫龙煤业集团龙山煤矿办理职工社保金等方面给予关照,2010年中秋节、2011年中秋节收受该矿工作人员马某丙送的购物券共计价值2000元;2011年春节前收受该矿工作人员贾某某送的购物券价值2000元。购物券共计价值4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10年中秋节,龙山煤矿人力资源部经理贾某某安排他的职员送给我1000元购物券,2011年春节前,贾某某送给我2000元购物券,2011年中秋节,贾某某安排他的职员送给我1000元购物券,三次共送给我4000元购物券。

2、证人贾某某证言:由于龙山煤业公司效益不好,欠缴养老保险金,经过公司领导跟社保局协调,才得以缓缴保险金,为了表示感谢,2010年、2011年的中秋节前,我安排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马某丙送给段自贞共2000元丹尼斯购物卡。2011年春节前,我送给段自贞2000元丹尼斯购物卡。

(十五)被告人段自贞为张某丙办理有害工种退休提供帮助,2011年8月份收受请托人荣某某送的现金10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11年8月,安阳市无缝钢管厂劳资科长荣某某说一个亲戚的退休手续不完善,想让我帮忙尽快把退休手续办了。我就让她去完善相关的手续,把退休办好了,荣某某给我10000元现金。

2、证人张某丙证言:2011年8月左右,我在办理退休时给荣某某1万元现金,让其给我帮忙办理了退休。

3、证人荣某某证言:2011年8月,我厂厂长张建民的一个亲戚张某丙,让我帮忙办理有害工种退休手续。张某丙给了我一个装现金的信封,我给了段自贞。后来张某丙给我说里面是10000元。

(十六)被告人段自贞为郭某乙办理退休提供帮助,2011年的一天收受郭某乙送的现金10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2011年的时候,我的一个熟人郭某乙身份证上的年龄和原始档案的年龄不一样,因为办理退休的事让我帮忙,送给我10000元现金。

2、证人郭某乙证言:2011年我办退休手续时,因为我的实际年龄与原始档案不符,无法正常退休。我送给安阳市社保局副局长段自贞10000元现金,请他帮忙给我办理退休。后来没办成,我还是到龄办理的退休。

(十七)被告人段自贞为姬某甲的亲属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帮助,2010年4月左右收受姬某甲送的现金10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段自贞供述:姬某甲是通过我的战友马某戊介绍认识的。他有个安阳师范学院的亲戚是长期临时工,以前没有参加社保,想办理参保手续,请我帮忙办理,送给我10000元现金。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