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2011年、2012年、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某药房业务经理王甲为了感谢被告人陈某对其药店违规刷医保卡的行为的照顾,在陈某办公室里分别送给陈某现金500元、500元、500元,共计1500元,陈某收受后用于个人开支。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供述:
在2011年至2013年春节前,某药房业务经理三次各给我送500元现金,一共1500元。
因为我管着医院与药店的医保刷卡管理与医疗费拨付,能及时足额拨付医疗费。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有一些商品(护肤品、生活用品等)不是在医保刷卡范围,可是各个药店也想变通处理,这是违反规定的,但我可以对这些情况从中能给予照顾,不追究他所管辖药店的违规行为。
2、证人王甲证言:
2011年春节前、2012年春节前和2013年春节前,我一个人到陈某办公室,分别送给他500元现金。
因为陈某管着药店的医保刷卡管理、监督与医疗费拨付,能及时足额拨付医疗费,给他送钱一是不想让他卡我,能及时报销。另外就是我们药店有一些商品(护肤品、生活用品等)不是在医保刷卡范围,可是这些商品也想变通处理给顾客刷卡,这是违反规定的,但陈某可以对这些情况从中能给予照顾,不追究药店的违规行为。
3、医保费用结算表16页:
该药房医保费用结算情况。
4、陈某亲笔书写的检查一份:陈某收受王甲1500元现金的经过。
以上证据,证明内容客观真实、相互印证、来源途径合法,本院予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该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十、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某药房店长王某某为了感谢被告人陈某对其药店违规刷医保卡行为的照顾,在陈某办公室给陈某送现金500元,陈某收受后用于个人开支。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供述:
2014年春节前一天上午,王某丙领着一个人到我办公室,见面后,王某丙给我介绍说那个人是咱们某大药房一个经理,过年了来看看我。给我送500元现金。
2、证人王某某证言:
2014年春节前,我和常某某一块到陈某办公室给他送500元 。
因为陈某管着药店的医保刷卡管理、监督与医疗费拨付,能及时足额拨付医疗费给予帮助,给他送钱一是不想让他卡我,及时报销。另外就是我们药店有一些商品(护肤品、生活用品等)不是在医保刷卡范围,可是这些商品也想变通处理给顾客刷卡,这是违反规定的,但陈某可以对这些情况从中能给予照顾,不追究药店的违规行为。
3、医保费用结算表6页:
某药房医保费用结算情况。
4、陈某亲笔书写的检查一份:
陈某收受王某某500元现金的经过。
以上证据,证明内容客观真实、相互印证、来源途径合法,本院予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该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十一、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某医院一科长陈某丙为了感谢被告人陈某对某医院违规刷医保卡行为的照顾,在某医院门口送给陈某现金500元。陈某收受后用于个人开支。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供述:
2013年春节前陈某丙给我打电话,在某医院门口给我500元现金。
我具体管着医院与药店的医保刷卡管理与医疗费拨付。他希望我可以对她们医院的刷卡金额及时结算,足额拨付。 医院存在有些药品不在报销范围,他希望我在审核的时候能够进行变通,使其符合报销标准,及时足额给医院拨付款项对这些情况从中给予照顾。
2、证人陈某丙证言:
2013年春节前我在某医院门口给陈某500元现金,因为他管着医院的医疗保险。
3、医保费用结算表9页:
某医院医保费用结算情况。
4、陈某亲笔书写的检查一份:
陈某收受陈某丙500元现金的经过。
以上证据,证明内容客观真实、相互印证、来源途径合法,本院予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该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十二、2014年春节前的一天,某药店老板李某乙为了感谢被告人陈某对其药店违规刷医保卡行为的照顾,在内乡县财政局门口送给陈某现金2000元。陈某收受后用于个人开支。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供述:
2014年春节前,李某乙给在财政局门口给我送2000元现金。
李某乙这个医院是才成立的,给我送钱是和我搞好关系,在拨付医保刷卡款时及时些,别积压他医院的资金,二是医院存在有些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在刷卡违规方面不要找他麻烦。
证人李某乙证言:
2013年年底的一天晚上,我在财政局门口给陈某2000元现金。陈某管着医院的医保刷卡管理与医疗费拨付。给他送钱无非就是希望让他在医院刷卡金额及时结算,足额拨付的一些情况从中给予照顾。另外医院不可避免存在有些药品不在报销范围,也希望陈某在审核的时候能够进行变通,不找麻烦,使其符合报销标准,及时足额给医院拨付款项。
医保费用结算表4页:
该医院医保费用结算情况。
陈某亲笔书写的检查一份:
陈某收受李某乙2000元现金的经过。
以上证据,证明内容客观真实、相互印证、来源途径合法,本院予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该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予以确认。
十三、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某医院老板付某某为了感谢被告人陈某对其医院违规刷医保卡行为及费用报销的照顾及为其维修电脑,在陈某家里,送给陈某现金1000元。陈某收受后用于个人开支。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被告人陈某供述:
2013年春节前,付某某给我送是1000元现金。
我具体管着医院与药店的医保刷卡管理与医疗费拨付。他希望我可以对医院的刷卡金额及时结算,足额拨付费用。
证人付某某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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