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在二院工作过,也不是二院的医生,我对董某某说过我是二院的外科医生、内科医生等,主要想给别人办事,有说服力度,还有就是虚荣心,让别人看得起我。董某某托我调动其爱人魏玉双的工作,张某某和我自2012年5月份至2013年6月份,我单独或和张某某一起前后共收董某某现金八万四千元整。我没有能力安排工作和调动工作,我自己也不是正式工。在收取董某某钱时,我用张化名的名字是我准备改名哩。在我家搜出的两张银行卡,建行卡是08年在平顶山学院上学时以我的名字办的,卡上已经没有钱了,另一个工商银行卡上剩余20多元。2012年5月13日我存到工商卡上9千元钱那是董某某在2012年5月12日在二院南门交给我6万元钱,第二天我在工商行存到我卡上9千元钱,另外5万我是5月12日下午6时许,我在平顶山饭店对面建设路上交给张某某了,当时张某某是开的63909黑色车,另外1千元和我存的9千元我以后日常开销了。又在2013年4月12日董某某在二院南门处交给我1万5千元整,2013年5月2日左右,董某某在二院南门又交给我5千元整,2013年6月初我和董某某一起到第一人民医院大门西侧,董某某交给我4千元钱,当时我就转交给张某某。在我收董某某钱时我打条叫张化名,董某某问我打条时为啥叫张化名,我讲我改名了。收董某某共计8万四千元,给张某某7万元整,我自己留1万日常开销了,另外4千当时就转交张某某了。 被告人张某甲在检察机关供述:我给他们说我叫张化名,这个名字是因为其他事我把名字改成张化名,我给王某某说我是120急救中心的,认识王某甲女婿张某某,是局长(具体没说是哪里的局长),张某某具体找谁给他们安排工作的我不知道,期间张某某说工作办成了,培训费都交了。后秦某甲在别处上班,张某某说指标办好了,要转让还得转让指标,又给张某某1万元和培训费,工作没安排成,王某某共给了7万多,我留了5000元,张某某说过找市卫生局的李某甲局长办的。跟董某某说我在二院上班,认识张某某,是湛河区交通局副局长,王某甲女婿。董某某给了七八万,自己留了1万。张某某说交了培训费就可以上班了,后来工作没安排成,张某某说找市建委局长范某某办的。 被告人张某甲当庭供述:给被害人安排工作都是被害人提出来的,安排工作我找的张某某,每次要多少钱都是张某某提出来的,张某某跟我说多少钱我再去找王某某要。张某某安排工作具体找谁我不知道,沈某某的钱我只落了5千元,董某某的钱我落了1万元。这些钱我请张某某吃饭买烟了。我认罪,我尽力去跑工作了,我跟董某某说过我姐我哥在市委工作,是因为我在市委认识人,玩的比较好我才这样说,但我认识谁我不方便说。我也是拖人给他们办事,我自己没有这个能力,钱我愿意退,我现在没能力,我出去后再给他们退钱,我认为我没有诈骗。 2、被告人张某某供述: 被告人张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我认识张某甲,他是市二院职工,我和张某甲一起帮别人招工收过别人的钱。大约是2011年4月份某天,张某甲到湛河区交通局我的办公室问我有一个有学历有专业的学生想要安排工作,问我是否可以帮忙找工作,我讲问问再讲,我就侧面问熟人(谁我记不清了),但是没有明确的答复,过了几天张某甲独自来到我的办公室,对我讲帮别人招工的事,人家先拿3万块钱活动经费,我认为钱不够数,可是张某甲讲这3万块钱你先用着不够以后再讲,张某甲就走了。2011年4月下旬的某天下午,张某甲打电话讲要给我加送1万块钱,我就在市优越路豪享来饭店前见面,当时另外一个中年男子也在场,并且当场递交给我1万块钱,我对中年男子讲,招工办不成退钱,我就自己走了。2011年9月下旬某天下午,张某甲打电话讲要在优越路豪享来饭店前见面,我到后见到张某甲和一个中年男子,中年男子递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后来清点是人民币2千元),接住后我讲我尽快催催他们办了。2011年春节前某天下午张某甲电话讲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大门西见面,我到后张某甲和中年男子在场,中年男子就又给我一个牛皮信封(回家查看后是2千元钱),我讲尽快办,说完我就走了。2012年中秋节下午张某甲约我在市二院南大门见面,我就开车见面,张某甲和中年男子在场,中年男子递给我一个信封(后查里面是2千元钱),接到信封后我讲再催催。2013年春节前某天,张某甲打电话见面,我就到矿工路地质四队门前,中年男子就递给我一个红包(后查里面现金5千元钱),我接到红包后没讲啥我就走了。2013年3月某天上午,我接张某甲电话要见面,我就走到市二院急救中心大门处见到张某甲和中年男子,中年男子又递给我5千元钱,我接着就走了。2013年5月份某天下午,张某甲电话讲见面,我就到优越路豪享来饭店前见到张某甲和中年男子,中年男子递给我3千元钱,然后我就走了。2013年6月初某天张某甲打电话见面,我就走到二院南大门处,张某甲在场,中年男子就又给我1万元钱,接完钱我就走了。 另外一个董姓男子曾经见过我的面,是董姓男子的爱人想要调换工作的事情。大约2012年过年后,张某甲到湛河区交通局讲,有一个董姓的爱人想从公交公司调个好单位,我就讲市墙改办是事业单位,我去试试,在约在2012年5月中旬某天下午,在市二院南门口,张某甲见到我讲,关于姓董的爱人工作调动一事,董某甲让张某甲转交给我5万元,接着张某甲就给我了5万元。在2013年6月初某天中午,我去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大门西见到张某甲和董某甲,董某甲就交给我4千元,我对董某甲讲,钱花到哪里不能给你讲,接着我就去办其他事了。2012年春节前,在矿工路地质四队大门处,张某甲和董某甲来到我面前,董某甲讲过年了,送给你一只羊,我接着羊后就走了。关于董某甲的事收的不会超过6万元钱,其他的我记不起来了。董某甲爱人调工作的事我找熟人问过,别人讲钱少了点,不好办。董某甲的钱我看病花了一万多块,其他记不清了。中年男子亲威招工一事的钱去哪了我记不清了。我和张某甲收取他们招工、调工作钱的事没有提前商量,都是想着事情办成后在说,并且是我和张某甲在一起讲过办成后再让别人安排费用。事都没办成,钱也没退。我认识有熟人,想着办好事呢。我尽快把钱退给人家。董姓男子的爱人跑工作一事,我找别人问过,但是别人讲等等,钱也没送出去,钱是我因看病花一部分钱,还建行公务卡欠款二万多元,其它吃饭坐车日常花销了,大部分花完了。找的谁我记不清了。西高皇人中年男子安排工作的事,我收了大约7万元左右,我记不清我找过谁了,但是钱是未送出去,别人对我讲是要等等再说,所以钱我就是自己看病、还建行公务卡、吃饭日常开销了,基本上花完了。我有能力找熟人拉关系,但是熟人讲等等,因此是现在没办成,熟人具体是谁,我记不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