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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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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桂山盗窃罪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4)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2
摘要:27、2013年9月9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邓城镇杨湾村杨秀功家的红色北方永盛牌老年三轮摩托车一辆、盗窃村民岳跃振家红色大阳牌老年三轮摩托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4065元。后以1100元左右的价格

27、2013年9月9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邓城镇杨湾村杨秀功家的红色北方永盛牌老年三轮摩托车一辆、盗窃村民岳跃振家红色大阳牌老年三轮摩托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4065元。后以11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张某某。

28、2013年9月6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邓城镇白帝村于兰停家银灰色龙加隆牌电动三轮车一辆。后连夜将车开到商水县张明乡周济铺村张某某家,所得赃款三人平分。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100元。

29、2013年9月13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吴楼村邵中元家一辆灰白色小羚羊牌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2720元。后将此车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张某某。

30、2013年9月15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新庄村杨高辉家的红色大阳牌三轮摩托车一辆、粉红色新日牌两轮电动车一辆,价值人民币5492元。后以13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张某某。

31、2013年9月16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双王村王文博家的红色宗申牌三轮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080元。后将此车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32、2013年9月17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汤庄村王成奎家的银灰色小天鹅牌电动三轮车一辆、盗窃该村村民王广群家银灰色艾科特牌电动三轮车一辆、蓝色轻骑牌125型两轮摩托车一辆。因王成奎家的小天鹅牌电动三轮车比较旧,就把电动三轮车上的四块电瓶卸下带走,后将所盗物品以6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所得赃款三人平分。经鉴定,王成奎家被盗的电动车电瓶680元,王广群家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600元,电动车价值1350元。

33、2013年9月19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邓城镇王庄村赵军红家绿色新日牌电动三轮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550元。后以9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34、2013年9月21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均户庄村王针家绿色达尔康牌电动三轮车和黑色飞鸽牌两轮电动车一辆,共计价值人民币4320元。后以6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35、2013年9月23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汤庄村黄明样家红色银翔牌150型三轮摩托车盗走一辆,价值人民币3500元。后以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36、2013年9月24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汤庄乡东口头村顾长来家蓝色时风牌自卸三轮大篷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5300元。后以5000元的价格卖与张某某。

37、2013年9月26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大武乡焦寨村王显家红色豪爵牌125型两轮摩托车一辆。后以400元的价格卖与张某某,所得赃款三人平分。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430元。

38、2013年28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大武乡许尧村焦作业家黑色嘉鹏牌110型两轮摩托车一辆。后盗窃该村郭全有家红色鸿雁牌125型两轮摩托车一辆,两车共计价值人民币5780元。后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39、2013年9月29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商水县张庄乡李寨村李继红家的黄色本田125型两轮摩托车一辆,价值人民币6400元。后以18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40、2013年9月29日凌晨,陈建伟、陈望远、陈自安盗窃周口市川汇区南郊黄套楼黄晨阳家的深蓝色时风牌机动三轮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3500元。后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一)书证:1、被告人吴某某、陈某某、张某某的户籍证明、前科证明。

2、何鹏飞家被盗新日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销售登记单和宗申牌电动自行车保修卡各一份、何鹏飞家被盗案现场勘验笔录和指认现场照片。

3、吕继红家被盗大篷车收款收据、用户档案卡和合格证各一份、吕继红家被盗案现场勘验笔录和指认现场照片。

4、申志强家被盗电动车合格证、保修卡各一份、被盗案现场勘验笔录和指认现场照片。

5、黄三成家被盗电动三轮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和指认现场照片。

6、王书辰家被盗小鸟电动三轮车购买证明和指认现场照片。

孙二花家被盗电动三轮摩托车合格证及收据和新蕾牌电动车合格证及销售单和指认现场照片。

朱玉停家被盗澳玛电动车购买证明。

9、吕战伟家被盗爱玛电动车的合格证及证明各一份及现场勘验笔录及指认现场照片。

10彭彦霞家被盗隆鑫牌摩托车产品合格证及三包卡各一份。

11、许梅娥家被盗电动三轮车购车信誉卡一份、彭彦霞家被盗案和许梅娥家被盗案现场勘验笔录和现场指认照片。

12、吕保民家被盗摩托车发票和合格证各一份。

13、吕文科家被盗摩托车发票、行驶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14、吕保民和吕文科家被盗案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指认现场照片。

15、王爱银家被盗摩托车发票一份、王爱银家被盗案指认现场照片。

16、支春生家被盗电视机发票和被盗的电动三轮车合格证各一份、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指认现场照片。

17、屈新建家被盗摩托车行驶证一份、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指认现场照片。

18、贺文生家被盗电动车保修凭证一份,收款收据两份、指认现场照片

19、李振平家被盗案指认现场照片。

20、赵昆仑家被盗摩托车投保记录卡和合格证各一份、指认现场照片。

21、李金花家被盗电动车售后服务卡和收款收据各一份、指认现场照片。

22、被告人吴桂山、陈胜利、张付民的刑事判决书、陈建伟、陈望远的刑事判决书、张付民的通话话单、刘爱中、王军干、陈国水等人的刑事判决书。

23、商水县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

(二)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

1、被害人何鹏飞的陈述:凌晨6点钟左右,俺妈起来做饭,发现俺的大门都开着,放在俺大门里面的蓝白色新日牌两轮电动车和银灰色江苏宗申牌三轮电动车不见了。

2、证人王素荣的陈述:俺儿子叫何鹏飞,早晨6点11分,我起床后发现俺的大门都开着,停放在大门楼底下的三轮电动车不见了,另外一辆两轮电动车也不见了。另外发现俺家南面外面的墙上靠着一个靶床子。

3、被害人吕继红的陈述:2014年11月3日凌晨3点钟左右,我起床去厕所的时候,发现俺家的大门被打开了,停在大门门楼下的蓝色时风牌机动三轮大篷车不见了,我打电话报警没有打通,就来派出所报警了。大篷车是今年八月份在谭庄街上买的,价值14300元。

4、被害人黄三成的陈述:2014年11月9日凌晨3点多,停放在我家院里的红色高科牌电动三轮车被盗了,电动三轮车实在2013年2月3日购买的,价值3000元。

5、被害人王书辰的陈述:2014年11月9日凌晨三点多,我起床发现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辆银白色小鸟电动三轮车被人偷走了,电动车是在2014年5月份买的,价值2800元

6、被害人孙二花的陈述:2014年11月4日凌晨两点多,我发现停放在院子里的一辆永盛牌浅蓝色电动三轮摩托车和一辆蓝色新蕾牌两轮电动车被盗,买时总价值6600元。

7、被害人朱玉停的陈述:2014年11月20日凌晨三点多,在我家大门门楼下停放的一辆澳玛牌电动三轮车被偷走,这辆电动车是2014年9月份买的,价值3600元。

8、被害人吕战伟的陈述:2014年11月20日凌晨3点20分,我家大门口里面停放的一辆爱玛牌黄色电动车被人偷走,这辆电动车是2013年7月份买的,价值2200元。

9、证人赵春红的陈述:2014年11月20日,俺家的两轮爱玛牌黄色电动车被人偷走,我丈夫吕战伟还到派出所报的警,这辆电动车是2012年8月29日买的,价值2200元。

10、被害人彭彦霞的陈述:2014年11月21日早上7点12分,我家停放在大门楼下面的一辆弯梁隆鑫牌两轮摩托车被人偷走,就打电话报警。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