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害人周某甲的陈述,证实了2014年8月20日17点多,其驾驶苏E3MQ07黑色东风越野车在沪陕高速信阳西收费站附近被一辆黑色奔驰车上四人碰瓷,其当时怀疑与他们的车发生了碰撞,其中一个胳膊上有纹身的男子说要是报保险报警就弄死他们,另一个胖男子坐其的车去转账,其通过手机银行转到户名是刘某某的账户13800元,奔驰车上共有四名男子其认得出,其手机上有转账记录的事实。 3、证人徐某的证言,证言内容同周某甲的陈述相一致的事实。 4、刘某某牡丹灵通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证实刘某某账号2014年8月20日汇入13800元的事实。 5、周某甲辨认笔录,证实辨认出说话比较凶胳膊上有纹身的男子陈富、奔驰车老板谢世勇、递给其银行卡并坐车等转账的胖男子王先松、下车后一直没有说话的男子谢某某的事实;徐某辨认笔录二份,证实辨认出说话比较凶胳膊上有纹身的男子陈富、递给周某甲银行卡并坐车等转账的胖男子王先松的事实。 6、收条,证实涉案金额13800元已退还被害人的事实。 (十四)2014年8月27日10时许,被告人谢世勇、陈富、王先松、黄华国、谢某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由被告人谢世勇驾驶左侧倒车镜本就有裂纹的悬挂假山东车牌的黑色奔驰S400L轿车,被告人黄华国驾驶豫AL976S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在山东省境内沈海高速胶南收费站北约30公里处,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驾驶苏H22D59大众轿车的被害人杨某8000元。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谢世勇、陈富、王先松、黄华国、谢某某当庭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2、被害人杨某的陈述,证实2014年8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其驾驶一辆苏H22D59黑色宝来车带着妻子单某某和两个孩子行驶到同三高速胶南站,其听见“嘭”的一声响,被一辆鲁牌照的黑色奔驰车以挂蹭为由拦停,车上下来四名男子,胳膊上有纹身的男子说:“不能报案走保险,要不是你车上的孩子,信不信弄死你”。害怕伤害到孩子,经商量,通过手机转账到户名为刘某某的银行卡上8000元。在商量过程中,看见老板司机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对讲机,不知道给谁在说话的事实。 3、被害人单某某的陈述,证实内容同杨某陈述相一致的事实。 4、杨某用手机转账到刘某某账户的电子记录,证实转账8000元的事实。 5、刘某某牡丹灵通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证实户名为刘某某的账户2014年8月27日汇入8000元的事实。 6、杨某辨认笔录四份,证实辨认出奔驰车司机谢世勇、说话比较凶的纹身男子陈富、给其银行卡的胖男子王先松、坐在奔驰车后排左侧的男子谢某某的事实;单某某辨认笔录三份,证实辨认出奔驰车司机谢世勇、左胳膊有纹身男子陈富、给杨某银行卡的胖男子王先松的事实。 (十五)2014年8月27日16时许,被告人谢世勇、陈富、王先松、黄华国、谢某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由被告人谢世勇驾驶左侧倒车镜本就有裂纹的悬挂假山东车牌的黑色奔驰S400L轿车,被告人黄华国驾驶豫AL976S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在山东省境内沈海高速西半幅青岛平度境内距离青银高速约10公里处,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驾驶豫P66F63白色奥迪Q5越野车的被害人白某某7100元。涉案金额7100元已退还被害人白某某。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谢世勇、陈富、王先松、黄华国、谢某某当庭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被告人当庭辩解该起是一千多元。 2、被害人白某某的陈述,证实2014年8月27日下午四点,其驾驶李杰的予P66F63白色奥迪Q5越野车带李杰在沈海高速青岛平度境内被一辆黑色奔驰车碰瓷,当时和李杰认为和那辆车碰在一起,对方要7100元,其下高速在自动取款机用其的中国银行卡去了4000元(一次3000元、一次1000元),又把车上的钱给了他们,共计给付7100元,对方车上有四个人。后其看碰瓷新闻后就打了报警电话的事实。 3、白某某辨认笔录二份,证实辨认出坐车取钱胳膊上有疤痕的胖男子王先松、胳膊上带纹身说话较凶的男子陈富的事实。 4、中国银行明细清单一份,证实被害人的中国银行卡于2014年8月27日取款两笔计4000元(一次3000元、一次1000元)的事实。 5、被害人白某某收条一份,证实涉案7100元已退还的事实。 (十六)2014年8月28日18时许,被告人谢世勇、陈富、王先松、黄华国、谢某某,采取上述相同手段,由被告人谢世勇驾驶左侧倒车镜本就有裂纹的悬挂假山东车牌的黑色奔驰S400L轿车,被告人黄华国驾驶豫AL976S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在山东省境内长深高速临沂段沂水服务区附近,以“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驾驶苏GH0018宝马轿车的被害人王某甲6000元。涉案金额5289元已退还被害人,其余赃款未能起回。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谢世勇、陈富、王先松、黄华国、谢某某当庭均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 2、被害人王某甲的陈述,证实了2014年8月28日下午6点左右,其和朋友张栋梁驾车走到长深高速临沂段沂水服务区,被一辆鲁牌照的黑色奔驰车拦下,车上先后下来四名男子,说蹭住倒车镜了要求赔钱,其行驶中听到“嘭”的一声响,其中胳膊上有纹身的男子说话比较凶,说:“你怎么开的车,是不是想死,是不是想挨揍,赶快赔钱,不赔钱弄死你”。司机老大制止了那个人,后通过妹妹王某丙转账到户名为刘某某的银行卡6000元,奔驰车上共有四名男子,其能认出四人的事实。 3、证人王某丙的证言,证实2014年8月28日18时左右,其哥王某甲打电话说在高速上和一辆奔驰车发生挂蹭,给其一账户让转账,其通过网上银行往户名为刘某某的银行卡转账6000元,其网上银行有记录的事实。 4、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证实2014年8月28日王某丙转账6000元至刘某某工商银行账户的事实。 5、刘某某牡丹灵通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证实户名为刘某某的账户2014年8月28日汇入6000元的事实。 6、王某甲的辨认笔录四份,证实辨认出奔驰车司机谢世勇、左胳膊有纹身男子陈富、给其银行卡的胖男子王先松、奔驰车上没有说话的男子谢某某的事实。 7、收条,证实已退还被害人5289元的事实。 上述十六起的综合证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