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证人刁某某证言:我的驾驶证是在天一驾校学习,2012年9月4日发的。我名下有车。2014年我就没有违章,也没有被扣分。我没有托人在外地办过邮政储蓄银行卡。我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没有借给他人使用过。我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没有丢失过。我没有使用自己的驾驶证积分替亲戚朋友违章销分,也没有卖过自己的驾驶证积分。我不知道南阳交警手机客户端,未用这个手机客户端办理过交通违章。我没有使用过1323221xxxx这个手机号。我没有使用过62179949100027xxxx这个邮政银行银行卡。我没有给豫R2F709,豫REA029这辆车消过扣分,我不知道这辆车是谁的。我不认识安阳的魏艳芳、燕永华、高清清、吴长江等人。没有在“河南恒星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打过工。我不认识武汉叫喻学龙的人,不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人顶替消分了。 (21)、证人何某某证言:我的驾驶证是在中集驾校学习,2011年8月29日发的。我名下没有车。我2014年没有违章过,我也没有被扣过分。我没有托人办过邮政储蓄银行卡。我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没有借给他人使用过,也没有丢失过。我没有使用自己的驾驶证积分替亲戚朋友违章销分,也没有卖过自己的驾驶证积分。我不知道南阳交警手机客户端,未用这个手机客户端办理过交通违章。我没有使用过1550115xxxx这个手机号。没有使用过622188473003266xxxx这个邮政银行银行卡,没有给豫RD2673这辆车消过扣分,我不知道这辆车是谁的。我不认识安阳的魏艳芳、燕永华、高清清、吴长江等人。没有在“河南恒星广告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打过工。我不认识武汉叫喻学龙的人,不知道自己的驾驶证被人顶替消分了。 3、电子数据 高清清等人电子邮箱内电子数据光盘7张。 4、辨认笔录 2015年5月11日在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员董梁、范旭主持下,吴长江通过年龄相近的不同男性正面12张免冠照片,能够辨认出六号照片为自称为“王涛”的人,六号照片即为被告人高清清。 5、书证 (1)、常住人口基本信息 证实被告人高清清、喻学龙、魏艳芳、吴长江、燕永华、高清波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2)、抓获经过 证实被告人喻学龙于2014年12月24日被武汉市武昌区分局杨园街派出所民警在武昌区徐家棚瑜家湖210号2楼抓获;2014年12月19日3时40分,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西兆通派出所民警在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十里铺村鑫旺客栈将被告人吴长江抓获;2014年12月12日15时许,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将被告人魏艳芳、燕永华抓获;2014年12月12日14时许,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将被告人高清清、高清波抓获的事实。 (3)、前科查询证明 证实被告人喻学龙、高清清、吴长江、魏艳芳、燕永华、高清波无犯罪前科的事实。 (4)、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出具情况说明 证实南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收到群众举报有人通过手机客户端冒用驾驶证信息事实缴费扣分的行为。 (5)、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出具南阳交警手机客户端业务办理流程 证实车主可以通过南阳交警手机客户端查询车辆违章情况,并可以输入扣分的驾照号、档案编号,输入被扣分的银行卡号缴纳罚款的事实。 (6)、QQ名“小宋”发给高清清QQ名为“大哥大”,QQ号为2834432325的邮箱记录见证据卷4P2-5 证实小宋曾经于2014年8月16日发给高清清7个镇平县、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县等身份证照片、身份证领证日期、档案编号、手机号码的事实。 (7)、2014年10月28日QQ名为“大哥大”收到QQ名为“義行天下”喻学龙,QQ号为191853xxxx的邮件 证实2014年10月28日5时48分,“義行天下”喻学龙发给大哥大邮件,经侦查机关查明,该附件内容同高清清发给吴长江的邮件内容的事实。 (8)、高清清“大哥大”发给吴长江QQ号为113986xxxx邮件附件内容 2014年10月28日6时59分,高清清使用大哥大邮箱发给吴长江22个身份证照片及要绑定的手机号码。 (9)、郑州市邮政金融业务局提交的魏艳芳以自己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名义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分行签订的委托邮政银行代发工资协议书一份、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证实魏艳芳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委托邮政银行代发公司名义办理银行卡的事实。 (10)、中医二附院邮政银行及科技市场邮政银行工作人员分别说明办理批量开卡的情况 证实为法人为魏艳芳公司办理了批量开卡,代发工资业务的事实。 (11)、郑州市邮政金融业务局出具了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在邮政储蓄银行郑州市中医二附院营业所、科技市场营业所开立银行卡明细共计2738张银行卡。 (12)、郑州市邮政金融业务局出具郑州中医二附院邮政储蓄所、郑州科技市场邮政储蓄所劈开业务申请书及代发工资明细 证实河南恒星广告文化有限公司在两个邮政储蓄所批量开卡的情况。 (13)、南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调取刘书青等人向喻学龙指定银行卡账户为喻学龙、李某甲、江良军汇款情况明细 证实经南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出具情况说明证实了刘书青等人向喻学龙指定的3张卡共计汇款9万元用以缴纳罚款和扣分费用,另有其他违章驾驶人直接向喻学龙等人指定银行卡汇款1.12万元的事实。 (14)、南阳市公安局对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心支行业务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 证实2014年8月27日李某甲在武汉市徐家棚邮政支行开户,账户李某甲,账号621799520004094xxxx. 2014年6月29日喻学龙在武汉市车辆厂邮政支行开户,账户喻学龙,账号621799520003103xxxx. 2014年8月17日江良军在南阳市金辉邮政营业所开户,账户江良军,账号621799513000071xxxx (15)、南阳市公安局向安阳建设银行出具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查询高清清等3人银行明细 (一)、证实账户高清清,账号622700246117055xxxx明细为: 1、2014.7.16高清清收到谢云军转账给自己6200元,2014.7.20高清清给孙某某账户转账7000元。之后二人陆续有账务来往。 2、2014.9.15、17、18、19日,高清清先后收到李某甲转给自己的9520元钱款 3、2014.10.6、10、15日,高清清先后收到喻学龙转给自己的2.27万元钱款 4、2014.10.27、28日,高清清先后收到喻学龙转给自己的6480元钱款 (二)、高清清转账给魏艳芳明细为: 2014.9.28高清清转账给魏艳芳1280元 2014.10.91280 2014.10.132460 2014.10.271800 2014.10.282040 2014.10.312000 2014.10.312400 2014.11.22980 2014.11.54300 2014.11.203000 2014.11.293500 合计高清清自2014.9.28-2014.11.29共转账给魏艳芳2.704万元。 (三)、2014.9.2燕永华转账给魏艳芳1.7529万元 2014.9.128495 2014.9.186133 2014.8.16燕永华收到孙某某转账给自己3510 2014.8.191800 2014.8.2912650 2014.8.304400 2014.9.47425 2014.9.58515 2014.9.611105 2014.9.129950 2014.9.152200 2014.9.192475 2014.10.165500 2014.10.212400 2014.10.252450 2014.10.306760 2014.11.23000 2014.11.67320 2014.11.84905 2014.11.205000 (16)高清波手机中提取的运单照片、侦查机关调取的河南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快递运单复印件 证实高清波手机中存储的发至广东省揭阳市东山区二号路车管所斜对面小宋的快递单据,邮寄数量为26个。 (17)南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出具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中医二院营业所、科技市场营业所批量办理银行卡汇总表及明细单据 证实河南恒星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中医二院营业所批量办理银行卡实有2503张,在科技市场营业所批量办理银行卡235张,及办卡信息来源为喻学龙所发送的人员身份信息的为78张 (18)燕永华使用邮政储蓄卡为622188496002543xxxx的银行交易清单卷 朱莉使用邮政储蓄卡为621799491000069xxxx的银行交易清单 证实了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1月10日燕永华先后18次给朱莉账户转账共计12300元。 以上证据,经庭审出示质证,能相互印证,六被告人均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