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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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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志森与日照市春雨园艺(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0
摘要:经审理查明:被告日照市春雨园艺场于1995年4月24日注册成立,该园艺场系被告许先练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4月开始,原告成志森受雇在该园艺场从事花卉管理工作。2014年4月4日,案外人时彦吉承揽春雨园艺场树苗移植业

经审理查明:被告日照市春雨园艺场于1995年4月24日注册成立,该园艺场系被告许先练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4月开始,原告成志森受雇在该园艺场从事花卉管理工作。2014年4月4日,案外人时彦吉承揽春雨园艺场树苗移植业务,时彦吉驾驶吊车移植树木时,原告成志森负责在吊车下将待移植的树木往吊车挂钩上挂,当日下午14时30分许,原告成志森在往吊车挂钩上挂需移植的树木时,因吊车接触上方20万伏高压线致使吊车带电,在原告成志森接触吊车吊钩的瞬间,电流从高压线流到吊车吊臂再传递到吊钩,最后流到原告成志森的手,导致触电,造成原告成志森全身特重度烧伤Ⅱ-Ⅲ度,TBSA:75%。原告成志森于当日被送到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14年6月17日院,共计住院74天,共计支出医疗费278325.77元,原告住院病历中出院记录部分显示原告住院期间有静脉营养治疗,出院后需继续换药,需进行抗疤痕治疗,择期行右小指畸形整形。成志森住院期间,被告许先练垫付了医疗费85700元(该款原告已在诉讼请求中扣除),案外人时彦吉垫付了医疗费5000元(该款原告未在诉讼请求中扣除)。成志森出院后,被告许先练垫付了门诊费用1126元及住院生活用品费用122元。后成志森与许先练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成志森于2014年5月5日诉至本院,请求判令二被告赔偿医疗费40300元,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增加诉讼请求为755932.82元,后又申请增加诉讼请求为809232.82元,原告均补交了诉讼费。

原告出院后曾到长春烧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零八医院治疗,曾到吉林省中东医药有限公司、日照康乐大药房及日照润生态大药房购买相关药品,曾到日照弘毅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护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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