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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与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沈阳北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新泰仓储物流有限公(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29
摘要:隔离开关公司(2005年12月21日变更为此名称,之前名称为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6日,由高压开关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1600万美元,与香港中兴动力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其中高压开关公司占股74.4%。

隔离开关公司(2005年12月21日变更为此名称,之前名称为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6日,由高压开关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1600万美元,与香港中兴动力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其中高压开关公司占股74.4%。

北富机械制造公司(2006年12月28日变更为此名称,之前名称为沈阳诚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由高压开关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8551.06万元,与诚安公司合资成立,其中高压开关公司占股95%。

新泰仓储物流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4日,由高压开关公司以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出资16160.59万元,与沈阳信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其中高压开关公司占股95%。

四、2004年3月19日、3月24日、3月25日,高压开关公司先后与东北电气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北富机械制造公司95%股权、新泰仓储物流公司95%股权转让给东北电气公司。2004年4月7日、4月14日,东北电气公司先后将其持有的添升公司98.5%股权、对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7666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及利息转让给高压开关公司,作为收购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北富机械制造公司95%股权和新泰仓储物流公司95%股权的对价。

2007年7月1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国家开发银行诉高压开关公司、沈阳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兆利电气设备公司、隔离开关公司、北富机械制造公司、新泰仓储物流公司、东北电气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04)高民初字第802号民事判决,以对价严重失衡等理由,撤销高压开关公司与东北电气公司之间所签订的关于北富机械制造公司和新泰仓储物流公司的股权置换合同,高压开关公司、东北电气公司应相互返还股权和债权。国家开发银行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08)民二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撤销高压开关公司以其在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与东北电气公司持有的添升公司98.5%股权进行股权置换的合同,双方之间相互返还股权;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其他判项。由此,高压开关公司以其在其他三个公司持有的股权置换东北电气公司持有的股权、债权的合同均被撤销。

五、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之后,高压开关公司将全部股权回转于自身名下,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后,高压开关公司又将上述股权转让给沈阳德佳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佳公司),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德佳公司的基本情况为:王英杰持股60%,俞泽民持股40%;法定代表人是王英杰;经营地址在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30号。

1、2008年9月20日,高压开关公司与隔离开关公司当时股东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回转于高压开关公司名下,并于2008年9月2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8年9月23日,高压开关公司与德佳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高压开关公司将其所持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转让给德佳公司,并于同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约定,德佳公司应付高压开关公司相当于1600万美元的人民币作为股权转让款。

2、2008年9月19日,高压开关公司与北富机械制造公司当时股东兆利电气设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兆利电气设备公司将其持有的北富机械制造公司95%的股权转让给高压开关公司,并于2008年9月2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8年9月23日,高压开关公司与德佳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压开关公司将其所持北富机械制造公司8550万元股份(占注册资本95%)转让给德佳公司,德佳公司以805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股份。2008年9月23日北富机械制造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08年9月19日,高压开关公司与新泰仓储物流公司当时股东沈阳恒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恒宇公司将其持有的新泰仓储物流公司其中16150万元股份(占注册资本82.8%)转让给高压开关公司,并于2008年9月2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8年9月23日,高压开关公司与德佳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压开关公司将其持有的新泰仓储物流公司16150万元股份转让给德佳公司,德佳公司以1560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股份,并于2008年9月23日修改了公司章程,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9年7月30日,德佳公司将其持有的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变更到了兆利电气设备公司名下,股权变更后,兆利电气设备公司持有隔离开关公司74.4%股权,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东北电气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有25.6%股权。2011年2月17日,兆利电气设备公司又以132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74.4%股权转让给沈阳泰鑫鼎盛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鑫公司)。泰鑫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该公司原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张赵忠曾担任东北电气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010年11月15日,东北电气(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6%股权以52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新旭国际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港元。隔离开关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泰鑫公司持股74.4%,新旭国际有限公司持股25.6%。

5、2010年4月28日,德佳公司将其持有的北富机械制造公司95%股权及新泰仓储物流公司82.8%股权分别以8050万元及15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在本案诉讼中新设的新东北电气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电集团)。新东电集团成立后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均为张赵忠,该人曾任东北电气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2日变更为瞿林,该人曾任东北电气公司的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北富机械制造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新东电集团持股95%,新东电公司持股5%。新泰仓储物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新东电集团持股82.8%,兆利电气设备公司持股17.2%。

6、隔离开关公司的股东变更后,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仍由兆利电气设备公司委派的刘兵担任,该人曾任东北电气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北富机械制造公司的股东变更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仍为2005年5月由东北电气公司选派的姜海担任。新泰仓储物流公司的股东变更后,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仍为2005年5月由东北电气公司选派的蔺志武担任。

7、德佳公司将上述股权转让后,于2010年12月21日注销。该公司清算报告中载明:“公司注销后若出现债权债务纠纷,由股东按照原来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关于东北电气公司设立高压开关公司时用于出资的固定资产情况,原审法院还查明: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