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荣世贸公司虽然出具了服装销售发票,但根据百荣世贸公司提交的委托代征税款证书、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及日常生活经验可知,百荣世贸公司开具该发票的行为系根据税务机关委托而实施的代开发票行为,且发票加盖的印章为百荣世贸公司的“代开发票专用章”、“百荣世贸商城销售凭证”上载明了商铺号为“606510”,在缺乏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纯根据该发票认定相关服装系由百荣世贸公司销售的。故众圣公司有关百荣世贸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益的相关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虽然众圣公司提交的《q-sport特许经销证书》中腾讯公司2007年4月22日给金发达公司的授权委托书载明腾讯公司许可金发达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发、设计、生产、销售“qq”各类鞋类、运动服装及配件,并有权在产品上使用腾讯公司所有的商标和卡通形象,但众圣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仅为彩色影印件。在腾讯公司否认对金发达公司进行过相关授权,而众圣公司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情况下,上述证据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而且在案证据也能够证明,腾讯公司2001年3月15日在第25类“服装、领带、内衣、袜、童装、鞋、帽子、手套(服装)、围巾、皮带(服饰用)”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1796586号图形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02年6月28日至2012年6月27日。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584号行政判决的相关认定,第1796586号图形商标由两个经一定艺术处理的大写英文字母“q”组成,虽然其经处理后的图形化效果更强,但从视觉效果上看,普通消费者仍更易将其识别为英文字母“qq”。虽然经法院判决维持的第32213号裁定撤销了第1796586号图形商标在“服装、内衣、童装”商品上的注册,但该撤销裁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1214号行政裁定作出后方才生效,在此之前,第1796586号图形商标在“服装、内衣、童装”商品上仍为有效的注册商标。故即使众圣公司提交的《q-sport特许经销证书》等证据真实存在,相关行为亦不构成虚假宣传。众圣公司关于腾讯公司及金发达公司实施了虚假宣传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据此,原审法院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众圣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66800元,由众圣公司负担。 宣判后,众圣公司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众圣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第21号证据汇款资料单属于原件和书证。其中“感谢您对qq品牌的支持”的文字证明,金发达公司使用qq品牌进行招商。2.众圣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第22号证据《q-sport特许经销证书》为原始证据和书证,且加盖了金发达公司的公章,无需其他证据佐证。其中(2009)mxjxf-1763号检验报告载明样品名称为男摇粒风衣,商标为“qq”,生产单位为金发达公司。该份证据中有关腾讯公司的各项法律文件,足以使任何善意第三人误认为,腾讯公司授权金发达公司使用qq商标生产服装并销售。众圣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第25、26号证据虽未经公证,但可于网络上查到,进一步证明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腾讯公司明知金发达公司利用qq商标招商而未反对和制止,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使授权委托书系金发达公司伪造,其虚假宣传行为看似攀附腾讯公司的qq商标,实则侵害了众圣公司的qq商标专用权。3.众圣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第12号证据中,服装合格证上标注了“商标:qq”;服装包装上的版权许可方为腾讯公司,制造商为三斯达(福建)鞋业有限公司,网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均与金发达公司宣传资料中的一致;服装吊牌上的条形码,通过扫描可以证明服装的生产企业为金发达公司。该证据属原始物证,腾讯公司和金发达公司也没有提出足够反证。4.众圣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第23号证据《2010春夏服装产品手册》中使用了“qq及箭头”图案。众圣公司的qq商标为著名商标,应加大对其的保护力度。5.众圣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第11号证据证明,金发达公司使用qq商标进行宣传。商标使用行为应包括一切与商品交易活动相关的行为。金发达公司在商品、招商资料、q-sport特许经销证书、购物小票和q-sport专卖店装潢上均使用了qq商标。腾讯公司在第38类上的影响力误导了消费者,导致众圣公司商品的销售数量大量下降,遭受重大损失。(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依照200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众圣公司享有qq服装商标专用权,腾讯公司自始至终不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其任何授权许可行为均是对众圣公司商标权的侵害。同时,金发达公司和腾讯公司主观上具有恶意。腾讯公司在众圣公司提起商标争议之日起,应当知道其商标侵犯了众圣公司的合法权益。其继续对金发达公司进行授权,具有恶意。在其qq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部分撤销后,腾讯公司应告知金发达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第1214号行政裁定生效后,金发达公司仍未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问题,根据相关证据及庭审质证,金发达公司仅加盟费获利就达18亿元。综上,众圣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请求本院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查明事实后改判腾讯公司、金发达公司、百荣世贸公司赔偿众圣公司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15830000元整,或者发回重审;判令腾讯公司、金发达公司、百荣世贸公司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 http:///topics/ssf/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