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蒋某某在成都被乐至警方带回 警方供图 2月5日,网友“中成哥i”在新浪微博晒“枪”和“公务用枪枪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资阳及乐至警方发现后,迅速介入调查,并于6日晚将当事小伙带回乐至接受调查。经检查确认,“枪”系假枪,“公务用枪枪证”也早已作废(成都商报2月7日报道)。 7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乐至警方获悉,涉事小伙蒋某某因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蒋某某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详细还原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对自己因好玩而触犯法律,带来恶劣影响表示后悔。他也用自己的教训劝诫广大网友:“上网不要装,更不能触犯法律底线”。 最新进展 小伙晒假枪扰乱公共秩序 被行拘5天 7日凌晨2时27分,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乐至警方”发布了关于网民微博晒“枪”和“枪证”的情况通报。通报中称,2月5日12时38分,网友“中成哥i”通过微博发布持有疑似枪支和“枪证”的照片。对此,资阳、乐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案进行调查。2月6日21时许,民警经连续工作,在成都某小区将微博发布人蒋某某(男,21岁,资阳市乐至人)抓获归案,并在其乐至的家中起获“枪支”(系塑料玩具枪)1支,经初步查明,“枪支”系蒋某某在地摊花10元钱购得,“枪证”照片系截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7日上午,乐至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5日下午,警方在发现网友“中成哥i”发布的微博后,资阳、乐至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根据该微博发布时的自身定位显示和配图中宾馆背景,警方连夜排查了微博定位位置周边的10多家宾馆、旅店。6日12时许,警方锁定其中一家宾馆,并调取宾馆监控视频和入住记录等比对,基本锁定晒“枪”小伙系蒋某某。随后,警方进一步调查后确认,蒋某某已前往成都。当日21时左右,民警在成都某小区将蒋某某抓获归案。在警方找到蒋某某前半小时左右,蒋某某也通过电话,主动联系上乐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该负责人还说,后经调查确认,蒋某某微博所晒的“枪”是1日在乐至县城某地摊花10元购得,2日拍摄照片,随后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6日中午发布至新浪微博。而“枪证”照片系蒋某某保存的截图。 7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从乐至警方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蒋某某因以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对话晒“枪”小伙 同学聚会后因好玩晒“枪” 有人询问买“枪”后吓得删微博 7日中午,成都商报记者在乐至县公安局办案区见到了蒋某某,蒋某某向记者详细还原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21岁的蒋某某系乐至当地人,案发时正准备前往崇州的一家汽修厂上班,7日本是他上班的第一天。他说,今年春节回家后,他和曾经玩得较好的多名高中同学相约在县城聚会,并入住某宾馆。1日晚上,他和其他3名同学晚餐期间,前去买水途中发现有一处地摊在卖玩具枪。想到好玩,他和同学花10元钱买了一支塑料玩具枪,还买了一袋塑料子弹。第二天午后,与其他两名同学在宾馆时,也是出于好玩,他让同学为自己拍摄了多张炫“枪”的照片。 “拍了照片,我才想起手机上还存着一张高二时在乐至贴吧发现的‘枪证’图片。”蒋某某说,他平时爱上网打游戏和看电视剧等,微博、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只是偶尔玩玩。2日晚上,他便将炫“枪”的照片和手机上保存的“枪证”图片发在微信朋友圈和QQ空间。“QQ和微信上都是朋友,发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只是为了好玩。” |